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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面埋伏》剧照被曝光引出官司。
本报讯 昨日《十面埋伏》剧组决定起诉《明星Bigstar》和Photocome,这是内地剧组首次起诉媒体偷拍行为。新闻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各媒体争相采访双方态度及事件进展,《明星Bigstar》昨日下午还专程向本报发来声明回应张伟平。而张伟平不愿针对声明发表意见,他表示一切已移交给律师处理。
《明星Bigstar》是国内首家曝光《十面埋伏》片场的媒体,自剧组移师国内后,两位记者深入北影厂多次,终于有机会潜入片场拍摄了两组照片,第一次是在演员未进组前拍的空景,第二次是演员进组后现场拍摄的演员造型照。第一次刊出后,张艺谋导演已经非常生气,制片主任张震彦紧急加派人手看好现场,一切闲杂人员不得入内。没想到类似事件又发生了第二次,但这次记者却不是通过正门进入的。据剧组分析,拍摄角度来自于摄影棚顶的一座桥,那是供灯光师用的,且桥旁有一间厕所,剧组认为记者就藏身在那里面偷拍。制片人张伟平听说了这样的情况后,前天又看到其他媒体转载Photocome有关《十面埋伏》的图片,有感事态严重,于是决定起诉。昨日记者想让他对《明星Bigstar》的四条声明发表意见,他冷静地说:“我不想让别人利用这事来炒作,所以不会回应。如果他们有什么要解释和说明的最好留到法庭上说。我的律师已经收集了证据,话不用多说,咱们直接上法庭理论好了。”另外,他表示了这次起诉的决心:“本来没想起诉他们,但发现他们得寸进尺,不仅影响我们的正常拍摄,还泄露我们的商业机密,这种现象如不制止将愈演愈烈。”
《明星》发表声明:从未使用不法手段
《明星Bigstar》两次独家刊登了《十面埋伏》剧组的工作照,令同行佩服,但也因此给自己惹来麻烦。《十面埋伏》剧组昨日正式通过媒体表示要起诉它及Photocome网站,而《明星Bigstar》并不示弱,昨日下午向多家报纸传真了他们的四点声明,就张伟平起诉一事作出回应。声明如下:
2003年12月1日出版的《北京青年报》A19版刊登了对《十面埋伏》制片人张伟平先生的一篇采访(题为《偷拍者、〈明星Bigstar〉、Photocome被指违法,〈十面埋伏〉要起诉》),在该采访中,张伟平先生就《明星Bigstar》周刊近日对《十面埋伏》的相关报道发表了一些言论,对此《明星Bigstar》作出以下声明:
1.《明星Bigstar》在对《十面埋伏》剧组的全部报道过程中,从未通过任何不法手段获取任何相关图文资料。
2.《明星Bigstar》从未将采访所得的《十面埋伏》相关图文用于除了新闻报道之外的任何用途,更未将图片出售予任何其他公司。
3.《明星Bigstar》对《十面埋伏》的报道是负责、公正的,并无任何扭曲、丑化。
4.对张伟平先生对《明星Bigstar》的不实指责,本刊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原告”陈词
“本来没想起诉他们,但发现他们得寸进尺,不仅影响我们的正常拍摄,还泄露我们的商业机密,这种现象如不制止将愈演愈烈。”
“被告”陈词
“我们在对《十面埋伏》剧组的全部报道过程中,从未通过任何不法手段获取任何相关图文资料。”
“证人”曝料
据剧组分析,拍摄角度来自于摄影棚顶的一座桥,那是供灯光师用的,且桥旁有一间厕所,剧组认为记者就藏身在那里面偷拍。(本报记者 谢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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