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没人会料到:这两天炒得沸沸扬扬的《十面埋伏》状告《明星》周刊和P HOTOCOM“偷拍”事件昨天又有戏剧性变化:剧组决定不告《明星》了。该片出品人张伟平昨天告诉记者,他们撤除状告《明星》的决定,是因为“《明星》已经认识到了这样做是错误的”。
突然出现这样的变化:究竟有何动因?据张伟平透露,前天晚上,《明星》老总曾光明亲自打电话给他,解释其刊登这则新闻及图片的目的。昨天上午,曾光明更是亲自登门
道歉。张伟平表示:“这个官司不打了。我的目的只是想让媒体知道偷拍是不对的,既然他们也认识到严重性并道歉,我们也就不计较了。”记者追问,不打官司是否因为觉得胜算不大?他马上情绪激动地说:“如果这个官司要打的话,《明星》肯定会输,他们泄漏了我们的商业机密。”记者再问,这样高调起诉又马上撤诉,很容易让人怀疑《十面埋伏》借机炒作。张伟平则表示:“我们没必要炒作。”
而记者在采访《明星》周刊总编曾光明时,他把“道歉”改为了“沟通”。曾光明说:“经过昨天和张伟平的沟通,我们不打官司了。张伟平了解到我们这么做没有恶意,他表示谅解。”记者问,《明星》这么做,是否有心虚或者想讨好某些人的嫌疑?曾光明表示:“我们的立场在4点声明中已经表现得很明确,我们从未通过任何不法手段获取任何相关图文资料,没什么好心虚。”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当事人之一、《明星》周刊的记者卓伟,他表示自己现正在外地出差,对北京的事不很清楚,自己确实和摄影记者冯科在北影厂采访了几天,并曝光了《十面埋伏》的部分场景,但没有采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更别谈金钱交易。卓伟强调,自己的一切采访都听从领导调配。
律师观点:张伟平打官司未必稳赢
-上海律师:未必一定胜诉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张伟平可以起诉《明星》“侵犯商业机密”,但是事情的关键在于鉴定那些照片是不是构成“商业机密”。
陶鑫良律师是研究知识产权法律的行家。他说,如果张伟平起诉,唯一的依据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10条。其中商业机密的含义是:客观上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某种利益,并在主观上有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目前情况看,那家周刊是侵入了他们的法律领地。但是陶律师认为,目前已经曝光的照片是否构成商业机密,是不是值得保密却是要商榷的,其前提条件是:“是不是能从公知领域获得;是不是本领域专业人员能够创造。”他笑说:“如果普通专业人员一想就能够想到,自然就不是什么秘密。”
-廉政公署:和《2046》不同张伟平在预备起诉“《十面埋伏》
泄密”事件的肇事媒体时候,曾经援引过《2046》剧组打官司一事。不过记者采访了香港廉政公署,得到的回答是:这两件事情不能类比。
廉署张女士告诉记者,首先廉署之所以接受这个案件,是因为有人举报“商业贿赂”,如果不是“贪污贿赂”案件,也就不在廉署的管辖范围内。而实际上最后《2046》被定性,也是落在该周刊记者向王家卫片场成员提供了“茶水费”,也就是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记者随后询问上海业内律师:如果“商业机密”难以介定,那么,用“商业贿赂”是否可以作为起诉制胜的关键。律师指出:内地法律对于行贿有一定标准,按照《十面埋伏》的情况,就算其中有金钱交易,其金额恐怕也很难构成行贿。
各地娱记观点:张艺谋无权牵我们的鼻子
-《辽沈晚报》记者:没影响拍摄就无可厚非他们说要保护所谓商业机密,但迄今为止关于《十面埋伏》的报道不都是他们主动先给一些关系好的媒体透风,其它报纸跟风,正中他们炒作的下怀。我觉得采访只要没影响拍摄就无可厚非。否则我们新闻怎么做?
-《都市快报》记者:此风不可长张艺谋忘了当初拍《幸福时光》时主动请记者帮他在全国“选秀”了,那时记者多帮他忙?他现在的行为岂不是把记者“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了。难道只能吃他们喂的饭?此风不可长,记者又不是他“御用”的……不能被张艺谋、王家卫们牵着鼻子走。
-《深圳特区报》记者:真要打官司别上媒体说这明摆着就是炒作,我们给这事的版面很小,只写了篇评论。我认为,骂他都是在帮他炒。张艺谋真的不愿意让媒体和观众看到相关报道和剧照吗?我看未必。他们若真要告那两个媒体,就悄悄打官司嘛,何必兴师动众,在《北京青年报》上披露此事?故弄玄虚也是炒作的一种手段。
道可道
滑稽戏
娱记有没有尊严?这个问题很值得深思。
娱记风里来雨里去探班,不过为了获得一部影片的最新消息:偶尔被某大腕骂一句“怎么这么幼稚”是家常事,被打一顿也屡见不鲜。目前,还要担负“盗窃商业机密”的风险。
而当所谓的“《十面埋伏》泄密事件”以和解结束后,我们不禁感叹:这是一出怎样的滑稽戏。戏的开始是一个怒发冲冠的汉子宣称要将某周刊告上法庭;高潮是周刊发出了四条声明,似乎要打一场“巴格达保卫战”;结局却是“三千子弟尽解甲”,在这推推搡搡和眉来眼去的过程中,唯一被亵渎的是媒体的尊严。
目前媒体普遍的心态是:就那么几个明星,值得采访的大戏更是凤毛麟角。所以OK,哪有什么尊严,甘心当孙子,而这种心态发展到极端就是《十面埋伏》:就说新画面公司,因为手里捏着一张叫“张艺谋”的王牌,要获得有关《十面埋伏》的新闻,媒体不得不给他们陪笑……他们有时候记性不好,所以今天说A,明天换B,媒体为了张艺谋,还不得不牺牲公信力;他们保密工作扎实,顺他心的,或许施舍你一个“独家消息”;不顺他心的,没准拉下脸上法庭———其实未必真想上法庭,至少提醒你不要自以为是。娱记的尊严,在这场滑稽戏以后,恐怕已经退缩到了冰点。(李建中)
“明星”向《十面埋伏》负荆请罪 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