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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江湖》内地音像制品一律属违法产品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9:46 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在广电总局做出“原则上停止引进境外涉案剧”这一规定的同时,5月13日,文化部、广电总局发出通知,明确内地《江湖》的音像制品和电影拷贝一律为违法文化产品,并要求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有关人士指出,这一剿杀盗版《江湖》的行动,除了维护《江湖》的版权外,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江湖》的故事情节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内地后给社会尤其是未成年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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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负面影响。文化部、广电总局要求,各级文化、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向音像、电影经营单位和新闻单位通报信息,动员社会力量,杜绝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影《江湖》违法音像制品和走私拷贝进入市场。 张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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