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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摄电视剧《情错》时撞死灯光师的演员高虎在青岛被捕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昨天,高虎的签约公司北京慈文东方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约请著名制片人张纪中、导演颢然、演员房斌、袁泉以及京城众多法律界专家、律师就高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剧组到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问题召开了研讨会。
几位律师各执一词
昨天的研讨会几乎成了辩论会,对于高虎事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在法律上的认定问题上,几位律师各执一词。
刘晓庆的四大律师之一、法学博士、北京军泽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兰亭认为,对于过失伤人罪的认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已经预见到意外但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另一种是没有遇见意外发生而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高虎应当属于后者。
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的张燕律师则认为高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她说:“对于一个剧组而言,每个工种都应当各司其责。谁对造成道具师死亡的道具车负有义务?应当是导演和道具师,尤其是道具师。因此事故的发生,这两种人所担负的责任比演员更多。对于预见的能力上,高虎驾驶的这辆车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交通工具,而是一个道具。而驾驶汽车的高虎在拍摄现场更多考虑的是如何表现作品的主人公,并不是他所开的这辆车是否安全、刹车系统是否灵敏这些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刘志伟教授则把目光集中在刹车系统失灵的问题上,他认为如果高虎经过试车之后发现刹车有问题还要去开,那高虎就负有责任。
张纪中建议定行规
昨天出现在研讨会现场的有两位导演,一位是制片人张纪中,另一位是刚刚拍摄完《青春爱人事件》的导演颢然。张纪中认为,在拍戏的过程中演员是被动的,导演一声令下演员就得动。如果是按照正常拍摄程序,高虎的行为应当属于意外事故,而根本够不上犯罪。张纪中说:“因为拍武侠剧容易出现意外事故,我每出戏都会给大家买保险。因此我希望通过这件事今后能否形成一条行规,所有剧组都应该给演职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从海外归来的导演颢然也深有感触:“在美国对于剧组拍摄过程中安全保护非常严格,采取的措施也非常周到。因此我在拍摄《青春爱人事件》的过程中就非常注意这个细节,在片中扮演出租车司机的刘烨根本没有驾照,但是他还要完成很多高难度的驾车动作。所以很多镜头我们都是采取拖车或者是替身的方式;如果需要他亲自驾车的镜头,我们除了对他进行为期几周的专门训练之外,拍摄当天为了避免意外我们还是进行了清场。”
房斌:我们是演员,不能总想着“别出事儿”
作为演员代表,高虎的师弟房斌指着自己身上的一块斑痕说:“这是我在拍戏过程中因为化妆而受到的铅中毒,像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都没有地方去说理,因为我们缺乏像国外演艺界那样自发形成的保护演员权益的演员工会。大剧组有钱给上保险,可是一般的小剧组本着侥幸心理根本就糊弄你,让你在拍戏过程中加小心。但是我们在现场稍微认真一点,或者说这辆车有问题,换辆车,肯定就有人说你耍大牌。”房斌说:“我是演员,我的职业是演戏,我不能天天总是想着三个字‘别出事’吧!”
最新进展:高虎现在很平静
昨天,刚刚从青岛赶回北京的高虎经纪人付葳小姐出现在研讨会上,她介绍,高虎刚刚被捕之后感到很冤枉,对于法院的这种行为认为不可思议。不过通过他的律师王君洪做思想工作,目前正在看守所中的高虎心情已经变得很平静,而且他现在已经不再怨天尤人,能够非常清醒地反思整个事件中自己的过失。据介绍,王君洪律师现在几乎每隔一天都去看守所看望高虎。
《情错》剧组已删除高虎镜头
高虎事件发生之后,即将在央视播出的电视剧《情错》比较引人注目。据悉,该剧组投资方总经理庄立奇在接受外地某媒体采访时透露,事情发生后,剧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受害者家属予以相应的抚恤金,而且当时家属对赔偿金额表示满意。另外,《情错》中高虎所有的镜头都已经被删除,即将在央视播出的剧中观众不会见到高虎。对于这个意外发生的事故,庄先生称“完全是高虎的个人行为”。
高虎事件回放
去年3月22日,高虎在青岛市中山路百盛商厦拍摄电视剧《情错》时,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将剧组灯光师冯子永挤伤在附近的灯柱上,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今年6月14日上午,高虎来到青岛,几名警方人员突然出现,将正在和法官交谈的高虎逮捕。现高虎被拘押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内。信报记者张学军/文 张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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