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缺乏更为有效的证据 7月2日将二次开庭
本报讯 (记者刘玮)饶颖控告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赵忠祥一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就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
此次开庭主要是围绕“管辖权”以及饶颖控告赵忠祥人身侵害侵权一事展开的,饶
颖需要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她在北京市丰台区经常居住,并且赵忠祥对她造成了人身伤害这一事实。饶颖告诉记者,由于法庭是在上周五突然通知她昨日要到法院去的,之前她并没有作好开庭的准备,连律师都没有带,所以这次开庭没有带任何证据。
此次开庭的焦点集中在饶颖是否能够提交足够并且有效的证据证明她在丰台有长期居住的事实,饶颖表示,当地相关部门一直以各种原因拒绝出示书面证明,但她向法官呈交了一盘自己随身携带的、能证明她与赵忠祥认识的录音带。此外,饶颖向记者透露,在开庭过程中,法官曾询问赵忠祥是否认识饶颖,赵忠祥的律师王律师回答:“不认识。”当法官再次询问是否认识时,王律师表示“双方通过电话”。对于法官询问赵忠祥是否曾对饶颖造成人身伤害一事,王律师也给予否定。
赵忠祥本人没有来到开庭现场,他的律师代表他出席了庭审。王律师对于在法庭上否认赵忠祥认识饶颖一事,对记者表示自己不想对于庭审的详细情况多说。而对于饶颖呈交的录音带,王律师表示这盘录音带只有法官一个人听了,因为音质极不清楚,所以他自己并没有听到。王律师提到,此次开庭可以说是此案的第一次正式开庭,但饶颖并没有提交出任何有效的证据。
7月2日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将会进行第二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