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彤、曹锋)备受关注的“高虎伤人”案昨天上午终于一锤定音。青岛市南法院第十法庭一审判决,被告人高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于这一让当事人等待多时的判决,高虎称“考虑考虑,不上诉。”而死者妻子张屹巍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法院定罪是公正的,但在量刑上却轻了。
法庭一锤定音
从去年年初高虎出事以来,他开道具车撞死人是否该被判刑就受到各界争议。昨天,主审该案的法官终于宣判了判决书,判决书中称,被告人高虎在驾驶车辆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被害人冯子永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高虎的亲属在案件宣判前主动向本院交纳人民币30万元作为人身损害赔偿金,依法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高虎的犯罪情节及积极主动赔偿的表现,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一审判决被告人高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高虎当庭表示不上诉
昨天,被警车押送到法庭的高虎从头到尾始终都很平静,不过,当法官当庭宣判后,高虎似乎有点意外,法官问他是否要上诉时,他停顿片刻才回答:“考虑考虑,不上诉。”参加旁听的高虎的母亲和亲属面对着媒体,不断地在掩饰复杂的表情。相对来说,死者妻子张屹巍则几次失态。
原告认为法律轻饶高虎
对于庭审结果,死者家属张屹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的心情非常复杂,“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判决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她称需要和律师商量再作出答复。而她的代理律师则称,自己的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高虎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这一定罪是公正的,但在对高虎的量刑上,死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