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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三
消费者真就好哄弄吗
有了软广告,掌握遥控器的观众不再拥有选择权,中止正在观看的剧情还是束手就擒?观众只能招架无力还手。广告的最终目的是让观众接受而非反感,于是,艺术经营者试图诱导人们相信,“软广告是一种现代的营销理念,撕掉商标并不现实,只要讲究植入技巧,就能实现共赢。”所谓的“技巧”,就是让观众不会因为发现露骨的广告而抽离剧情影响观看,反而在完全不察觉的情况下潜移默化的接受广告传达的信息,直至消费理念。比如,电视剧《奋斗》(blog)里马伊俐()戴的项链走俏,葛优在电影《手机》里使用的手机因烂熟于耳的铃声而热销,春晚上朱军和冯巩演的一个小品里喝的带商标啤酒销量增加。中国最早的植入广告是上世纪90年代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中使用的百龙矿泉壶,此后20年里,人们已经渐渐接受了艺术经营者的说教,对植入广告见怪不怪,或者抱着游戏心态,以挑出全部广告为乐。
可如今,令人反感的是,越来越多软广告已经植入图书、音乐、话剧、游戏,潜入思想艺术、服务信息等领域,渐渐让生活变得真假难辨了。公司白领小王说起看《天下无贼》上当的事,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我就呼吁软广告也得有个法管着,保证真实性吧,因为我自己就被冯小刚电影里的一个广告骗了。《天下无贼》上映的时候赶上女友过生日,我一下想起电影里有个刘若英( 听歌 blog)吃烤鸭的场景,看电影时我认出来那是东四一家饭馆,店名出镜啦。没想到,晚上和女友兴致勃勃到了那,居然是家俄式西餐馆,还巨贵无比,女友一个劲儿地说我傻,我花了不少钱也没吃顺心,这顿饭弄得我俩谁都不痛快。”
我们的艺术创作者和经营者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不加节制地扩大软广告规模、频率,忽视真实性,忽视艺术规律,甚至为软广告硬宣传。试问,当一
个人已经得知要观看一部充斥着广告的电影时,还能否心甘情愿掏出和其他大片票价一样的70元?当一个时长十分钟的小品需要为一个广告而服务时,还能否令观众笑得开怀?消费者真就那么好哄弄吗?
本报记者 金力维 J187
张颐武(学者)
享受好的文化产品 就得接受植入广告
广告植入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必然后果,也是经济和文化联系越来越紧密的一个标志。经济发展,植入广告不可避免,好莱坞也是如此。广告植入对观众来说有一定强迫性,实际上,要享受好的文化产品,必然要有经济成本,也就缺不了这种资本的运作,如果没有这些运作,不可能达到制作上的高水准,观众就享受不到好的文化产品。所以植入广告有点“双刃剑”的意思,你可以反对这事,但是这样文化产品的成本就会降低,不可能有这么好的制作水准。制作文化产品要花钱,所以不可能只强调精神上的追求,而回避经济上的追求。在这样的环境下,创作者要有适度的自律,此外市场也会对此做出调节:如果植入广告和情节脱离很严重,观众就不看了,广告商自然也不投了。只有故事好,广告植入才有价值。这是市场规律决定的,所以冯小刚的电影为什么植入广告多,因为他有号召力。现阶段广告植入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这个很难讨论,文化也是经济,所以这是市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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