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赛及提交作品
七、 参赛资格
1、该奖项面向年龄不超过36周岁之亚洲青少年公开征集参赛作品;个人或团体均可报
名参赛。
2、 参赛作品必须原创,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已经在其他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作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曾获奖奖项。
3、 参赛作品须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4、 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
1) 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 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 侵犯他人著作权。
4) 违反本届比赛其他规定
八、 报名参赛及提交作品
1、 参赛者须为每件作品单独填交报名表(附后)。报名表可于组委会指定刊物取得或于官方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2、 参赛者填交报名表,视为接受本比赛细则各项条款。
3、 组委会不向参赛者退还作品。
4、 邮寄方式
1) 漫画及CG静帧
A. 原件、打印件或复印件,A4(210mm×297mm)左右。
B. 有条件者须同时提供以下电子文件:
a) TIFF格式:彩色图档为CMYK模式、300 dpi;黑白图档为灰度模式、400 dpi或位图模式、1200 dpi。
b) JPG格式:100 dpi、压缩率6。
2) 动画
A. 动画短片为MPG、AVI或MOV格式;FLASH动画为SWF格式(参赛者保留FLA格式源文件备核)。
B. TIFF格式静帧或截图:CMYK模式、300 dpi、3幅以上。
C. 电子文件以CD-ROM为载体并于盘面标注参赛类别、作者名称及光盘内容。
5、 网络方式
1) 漫画、动画或CG静帧设计均须提交前述全部电子文件。
2) 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亚洲艺术盛典"字样、参赛者姓名及参赛类别。
3) 全部文件小于5M者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大于5M者须垂询组委会了解指定传输方式。
6、 截止日期:2005年8月1日(以当地邮戳或网络传输结束时间为准)
7、每份作品须连同报名表一起上传或者邮寄, 无论是通过网络上传还是邮寄刻录数据光盘,每件作品需和相应的报名表置于同一文件夹目录下,文件夹与参赛作品的名称同名。
8、参赛作品中如出现非中/英文语言的文字,组委会建议配以txt格式的中/英文文档辅以说明,该文件可置于与参赛作品同名的标准形式文件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