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
李连杰( blog)的好莱坞之旅起始于1998年的《致命武器IV》,但之前的努力同样不容忽视。
1980年代,凭《少林寺》系列红遍中国之后,李连杰来到了北美。在人地两疏的美国,他拍摄了《龙行天下》和《龙在天涯》两部电影。《龙行天下》由罗维导演,在剧中他与周星驰()搭档,《龙在天涯》由识卿至深的伯乐徐克执导,他在这部戏里结识了后来的妻子利智。可惜两部在美国完成的电影都不卖座,直到李连杰回返香港,才开始了他辉煌的银幕生涯。
《黄飞鸿之西域雄狮》
另外一部需要提起的电影是《中南海保镖()》,李连杰闯荡好莱坞,靠的是一身拳脚和一个沉默寡言的硬汉形象。而他向硬汉形象靠拢的第一次尝试,正来自这部电影。元奎与他的合作不是从这部电影开始,但一直保持到好莱坞的多部作品中,两个人一导一演,配合默契。还有一部值得一提的电影是《黄飞鸿()之西域雄狮》,这部电影是徐克与李连杰分手多年之后的复合之作,也是李连杰赴好莱坞之前的最后一部香港作品。故事本身四平八稳,却是功夫片与西部片合流的一次有益尝试,对成龙( 听歌 blog)的《上海正午》影响明显。今日来看,这部电影的意义已经超出了自身,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李连杰在香港电影中的登峰造极之作,一代宗师黄飞鸿打到了美国西部小镇,这是香港电影版图扩张的巅峰。此后,李连杰的拳脚一样犀利,电影却不再是纯正的港式风味了。
初到异域
《致命罗密欧》
以一部《致命武器4》出位,李连杰的身手迅速在美国引起了注意,打响了第一炮。媒体纷纷用“中国功夫闪耀《致命武器》”之类的标题报道这一突破。只有三场戏,可是将梅尔吉布森打得半死,李连杰的第一部好莱坞作品并没有摆脱华人黑帮的套路,不过作为探路之作,成功是毋庸置疑的。
《致命罗密欧》是李连杰正式担纲的第一部作品,古老的莎士比亚戏剧被搬到了现代的新奥尔良,中国帮派分子与黑帮对头的女儿陷入了一场生死恋情之中。影片本身乏善可陈,但是其中的几个特色一直延续到他此后大部分的作品中,因此值得一提。首先,这类功夫片在美国针对的是以黑人为主的少数族裔市场,所以片中伴随着李连杰拳脚的始终是摇滚节奏的饶舌音乐。其次,B级片的投资注定了会成为它会成为新晋导演试手的良机,这类导演一般都是刚从广告或MV行当转业而来,所以风格比较华丽,节奏明快,但缺乏深度。第三,改变当然是必须的,不过李连杰也成功地保持住了自己的一点原则,那就是与女主角的亲热永远点到即止。这不要紧,反正没人指望看Jet Lee的情欲戏,只要有足够刺激肾上素分泌的拳脚就可以了。该片据说颇受美国黑人的喜爱。
李连杰进入好莱坞,马上引起了一干迷恋中国功夫的电影人的注意。沃卓斯基兄弟曾力邀这位功夫之王加盟《黑客帝国()》,并为他度身订造了一个“六翼天使”的角色。只是后来由于条件太过苛刻,未能成事。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另一位功夫迷吕克-贝松找上了李连杰,邀他出演《龙之吻()》。当时的李连杰因为陪利智度产假,失去了在《卧虎藏龙》中扮演李慕白的机会,贝松就是在与他的交谈中酝酿出了《龙之吻》的剧情大纲。
《龙之吻》
与贝松联手
这部电影即使在今日看来,也不失为一部佳作。其中既有吕克-贝松作品一贯的对官僚体制的讽刺,也有实打实的动作和火爆的枪战。一开始在大饭店中的激战,居然出动了手雷和火炮等武器,让人想起多年前的经典《杀手莱昂》。当然,最大的看点还是拳脚,剧中既有一对一的单挑,也有以一敌百的大混战,令人热血沸腾。为了衬托李连杰的身手,剧组在欧洲聘用了50名功夫好手,包括法国武术()冠军。李连杰最后独闯警察局一场,其身手之酷辣大有香港动作片的风采。最出彩的是,主人公的绝招居然是银针刺穴,虽然是欧洲人对中华文化的想象,却也极有中国特色。
此后的《宇宙追缉令》和《致命摇篮()》两部电影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准,前者由华裔导演黄毅瑜,片末在元奎的设计下,出现了“八卦掌李连杰”大战“形意拳李连杰”的奇观。后者的导演是曾为李连杰执导过《致命罗密欧》的巴考维克,影片最大的看点是新晋动作明星马克??达卡斯考斯与李连杰的对手戏,这位号称“可以和半个地球的人攀上亲戚”的混血儿曾出演过郭追担任动作执导的法国影片《狼族盟约()》。
李连杰在努力融入美国动作片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自己在国内的事业。而且事实证明,美国支持者们对他的国内作品的热情并不亚于他的美国作品。2002年秋季,《英雄》登顶美国票房,这不但是李连杰个人电影生涯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中国功夫电影的一个里程碑。影片在美国为李连杰赢得的荣誉不下于他的任何一部国外作品。2006年李连杰自己投资的《霍元甲()》(blog)同样登上了美国票房排行榜。
以武入哲
《狼犬丹尼》
李连杰闯荡美国的经历可以被视为他在香港影坛辉煌的延续。然而这种辉煌中也夹杂着不和谐音,毕竟,文化的壁垒难以一冲而破。首先是风格的不同,中国功夫有自己特有的韵律和节奏,这种节奏属于古曲《将军令》,而非街头饶舌音乐。拳脚与故事乃至背景之间的不协调,注定了他的这些美国作品不会有太高的艺术成就。其次是李连杰银幕形象的缺陷,沉默的硬汉形象可以一时掩盖语言上的不足,却不能维持长久的银幕魅力,毕竟,人物的刻画离不开语言,打生打死却无法让人记住角色,未免事半功倍。其三,中美文化的区别。2005年的《狼犬丹尼》最能说明这一点,孤独的野兽在西方文化中是个中性的形象,但是在中国人看来,将我们的巨星比作狗无疑是巨大的侮辱。李连杰颈戴项圈被人踩在脚下的海报在国内引起一片哗然,人们纷纷贬之为辱华。这或许可以看作是李连杰在协调中美两国文化口味方面一个不甚成功的例子。
风风雨雨,终究会过去。李连杰由一名武术冠军成长为横跨大洋两岸的银幕巨星,如今已经算是功成名就。难得的是他在40岁之后,又进入一重新的人生境界。开始摆脱小我,关心大我,积极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他在“壹基金”方面付出的努力人所共知,不仅如此,他还对自己的银幕形象有了更为深刻的反思。在《狼犬丹尼》宣传期间,他顶住了片方的压力,在自己的博客上建议17岁以下青少年不要观看。此举赢得了美国媒体的广泛尊重,标志着李连杰在美国从专属于少数人群的银幕形象向慈善公益的公众形象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文/风间隼
[上一页] [1] [李连杰篇] [成龙篇]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