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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发行方就打击非法网络传播发声明(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17:36 新浪娱乐
《明明》剧照 新浪娱乐讯 电影《明明》的发行方——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公司为打击非法网络传播发表郑重声明,内容如下: 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公司独家拥有影片《明明》的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台湾、澳门)的网络发行权,将与国内提供网络视频服务的公司开展正版网络播映合作;影片《明明》自2007年4月26日公映以来,已经遭到一部分网站的非法播映、非法提供下载等侵权损害,目前本公司已经对侵权网站的站点实施严密监控和取证,将追究侵权者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提起诉讼! 特此声明! 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公司 20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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