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盗录《画皮2》法院判赔偿18万

2012年12月13日15:59  北京晚报

  火热一时的《画皮2》首映当日即遭影院员工盗录并上传至网络,被华谊公司诉至法院一案,海淀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被告影院大华公司和网站腾度公司分别赔偿华谊兄弟[微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万元和8万元。

  法院查明,马鞍山大华时代电影大世界有限公司员工陶某于《画皮2》首映当日在大华影院放映窗口拍摄了《画皮2》,并将其拍摄的《画皮2》向北京腾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行为已构成对华谊公司复制权的侵犯。

  法院同时认为,腾度公司未经授权即在其经营的3G生活网上提供《画皮2》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犯了华谊兄弟公司对《画皮2》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新华社

(责编: Grace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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