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免审一般题材电影剧本非新规

2013年07月18日15:53  燕赵都市报

  7月17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公示,其中第14条规定,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

  政策早已实施

  消息一出,有人高呼“这是大好事,中国电影有希望了!”影评人“云飞扬”表示,“取消一般电影剧本审查、取消书号,如果能落实到位,那就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做的实事,这一步走出来,意义深远。”

  记者连线了几位电影审查委员会成员,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副主任苏小卫表示,其实梗概公示立项的规定已经实行了很多年。有电影局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经实施有三、四年的时间了,近几年只要求看1500字的剧本梗概,只是实施之后没有正式公布。”

  何为“一般题材”?

  贾樟柯[微博]、何平[微博]、陆川[微博]等导演纷纷表达了对新规的感慨,但他们都有一个疑惑:哪些算“不一般题材”?导演王小帅坦言,2003年就说过是“梗概立项,但分人”。

  根据2006年通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推断,与“一般题材”相对的“特殊题材”应该是“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题材。

  自我审查或更严重

  除了对于“一般题材”的界定有疑惑之外,也有业内人士对新规定表达了另一层担忧。

  导演张琦认为,宽进不代表宽出,而且这样一来最终的审查风险就要全由片方和创作者承担。“这是否公平?会不会有人投鼠忌器?电影审查不取消或不分级于电影本身都不是好事。当然,希望这是好的开始。”“取消剧本审查不代表取消电影审查,”音乐人唐翌认为,“对电影人来讲可能会更惨,等你拍完枪毙不如一开始就不通过你的剧本!中国电影的出路在取消审查制,实行分级制。”

  网友“温迪洛”认为,剧本审查通不过可改,没有成本,但拍出电影后如果审查通不过就成本太大了,所以几乎可以预见,投资者和导演们选择剧本或者拍片的时候自然就会更谨慎,加重自我审查,甚至为了保证能通过而自我设限得更严格,佳片恐更难产。

 

(责编: Grace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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