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亦菲遇袭 律师: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

2016年05月20日 03:13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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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突发事件!今(19日)晚刘亦菲在广州参与电影《夜孔雀》宣传路演时正在与粉丝互动,突然出现一名男子,风速奔向刘亦菲将其扑倒在地,现场一片错愕。从画面可以看到,刘亦菲被其直直地“扑倒在地”,看得心惊胆战。

刘亦菲被扑倒刘亦菲被扑倒

  新京报记者第一时间致电电影《夜孔雀》片方负责人,对方称不做任何回应,一切以公布的声明为准,当记者旁敲侧击询问“事件后如何检讨安保漏洞”,片方突然挂断电话。

  22:40分,电影片方官微发出声明,称刘亦菲并未在此次意外中受伤,但精神上受到了惊吓。声明中写道该男子因过度激动而突然翻越隔离铁栏冲进场内,现场粉丝和保安及时制止了男子其他过激行为,限制其行动,并护送刘亦菲出场。对此电影片方表示十分抱歉。

片方声明片方声明

  新京报也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刘亦菲粉丝后援会会长,对方称“该男子是变态,不是媒体口中所说的激动粉丝,我们亦家人不背这个锅!”

  记者也在刘亦菲贴吧里看到以下贴:

  粉丝仍在担忧刘亦菲的身体状况,并反馈了现场的一些情况:“小仙女自己被吓到了,离开的时候还微笑着安慰粉丝没事儿。”

  而另一边,刘亦菲经纪人也已证实刘亦菲目前身体无事,刘亦菲朋友透露“亦菲本身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人,我担心这一次心理上的打击会蛮大,希望她没事”。

  记者同时联系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针对此次事件韩骁表示:

  该男子不顾现场指挥,擅自闯到台上并强抱刘亦菲小姐的行为,涉嫌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最高可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五)多次发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依据目前报道,刘亦菲小姐在本次事件中身体并未受到伤害。如果后续追踪中发现刘亦菲小姐因此次事件受伤,该男子还将涉嫌故意伤害,将依据被害人的伤情,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所幸此次事件中刘亦菲本人身体无伤害,但在此呼吁大型活动安保需加强防护,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也望刘亦菲能尽快从惊吓中平复过来,好好休息。

  小编只想说,1米7+的瘦弱女子被这么扑倒,真的太心疼了……

  新京报记者晓婉 吴奇函 凌晨

(责编: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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