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酷玛尔
昨晚看完电视转播的格莱美颁奖典礼,有一些小小感觉,来谈一下。
(对欧美音乐感兴趣的可以交流一下,没有的话就不浪费各位时间了,没有关系的。:))
首先谈谈现场的一些明星演出:
1,Norah Jones,我觉得她的现场演唱水平的确很高,可以说是当晚水平最高的,可能是她那首Don't know why是慢歌比较容易唱的缘故吧,不过总之演绎的非常有水准,钢琴也弹的蛮好。可见她能得这么多奖,实力应该还是最重要的原因。
2,Vanessa Carlton,一个字,烂!同样是钢琴自弹自唱,不过跟Norah Jones比就差的太远了。她演绎的那首A Thousand Miles应该也不算难,真搞不懂为何一直狂走调,整个一首歌就没有听到几个顺畅的地方,听的人直皱眉,我真的不懂为什么美国人就这么喜欢她和她这首歌。A Thousand Miles虽然也不错,但我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好以至于能胜过Avril Lavigne的Complicated而提名Record of The Year。
3,John Mayer,表现就跟平时差不多,还行吧。关键是觉得他唱歌时为什么表情总是那么怪异,闭着眼睛,眉毛和脸部肌肉乱动,比较搞笑。而且他也长的并不帅,是哪个方面迎合了这么多fans比较奇怪。我想可能是他的才气吧。
4,Avril Lavigne,由于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所以到她演唱时我就特别激动,不过她的现场水平确实还有待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她在很多场合的演唱包括在此次颁奖礼都选择了演唱Sk8er Boi这首歌而并非大家都公认的成名曲Complicated,值得玩味。不过这两首歌我都非常喜欢。而从现场的角度看的话,显然Sk8er Boi更容易煽情,前排好多fans都跟着她蹦跳,气氛high到顶点。不过Sk8er Boi却难度较高啦,又蹦又跳的,又是快歌,应该来说比较难把握的,而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Avril整首歌都唱的很机械、枯燥,气也显得不足,声音沙哑低沉,跟唱片里的判若两人,不过还好啦,总算没有跑调,对于一个新人我们也不能要求太高,所以我觉得她的现场表演应该算及格了。再看看她在整个颁奖礼的表现,我觉得她还是太嫩了点,她整晚都丧着一张脸,就几乎没有笑过,除了一次宣布提名念到她的名字稍微牵强的笑了一下。她在台上表演开始时,看上去好紧张,穿个大号的西装,平时的领带这次换成了领结,面相太小,感觉还是个小孩。另外就是她的四个固定男伴The Matrix中的一个金发帅歌(弹吉他的)好像这次跟她配合蛮默契的,近距离面对面弹唱都有好多次,我觉得他们两个也比较配的啦,不知以后有没有戏。:)
5,Nelly & Kelly Rowland,这也是我认为全场值得一看的一个亮点。越来越喜欢Nelly的那种吊儿郎当的风格了,他现场演唱的Hot in Herre+Dilemma还是相当有水准的,Kelly Rowland中间出场合唱Dilemma,一席较短白色连衣裙,扮相不错,唱的也还行。不过Dilemma这首歌本来就运用太多合成录制,因此对现场演绎难度就较高了,如果不用效果伴唱根本不行,但他们原唱部分还是听得挺明显的,应该不算假唱嫌疑。
6,Eminem,演唱Lose Yourself。这也是我整晚一直在期待的,组委会将其放在较后的顺序,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压轴(Norah Jones好像是第二个)。我由于从来没有听过Eminem的现场演唱,所以比较好奇他在现场能否同样可以把那一堆像绕口令一样的说唱唱得那么顺畅,结果没有让我失望,他简直太厉害了,一字一句的吐词相当清楚,节奏和调子也掌握的非常到位,令我不得不又对他多了一分崇拜啊。不过这首歌的确难度够高,他的现场伴唱都有好几个人,除了“说”的那部分是他独自完成外,“唱”的那一部分就不得不需要和声了。我觉得他们现场表现相当好,感觉不象是假唱(拿不准),几乎接近唱片的效果了。再说说Eminem,他一整晚表情也是阴云密布啊,不知道是故意摆酷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就没见他笑过哪怕就一次。他穿的衣服和舞台上的动作都跟MV中的及其相似,叛逆不羁得好专业啊,呵呵。
其他一些现场演唱的,有些我不认识,有些印象不深这里就不好评论了,觉得No Doult的Hei Baby也唱的不错。
再谈谈关于这个Grammy Awards:
我看了两届,去年由于对前年的欧美乐坛一无所知,所以颁奖礼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我当时也是随便看看了,觉得没劲,只依稀记得当时还是新人的Alicia Keys好像特别火,不停往台上跑,她是去年的大赢家。今年就轮到Norah Jones了,感觉Grammy好像特别喜欢这种让新人一鸣惊人的模式,今年的Norah Jones几乎就是去年Alicia Keys的翻版,劲收N多奖项,到后来上台都谢得没有可以再谢的了。Norah Jones能够战胜Avril Lavigne是我一开始就料到的,根据美国媒体的倾向其实就很容易看出来,Avril Lavigne其实也相当优秀,不过有什么办法呢,跟Norah Jones撞上车了,美国人更喜欢Norah Jones(在其他一些国家Avril Lavigne则更受欢迎)。不过以Norah Jones能够同时力挫同是大热人选的Eminem和Nelly就真的是要让人对她再次重新审视一番了。这个23岁的新人面相第一感觉像舒琪,比较淡,比较甜,一看就知道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只可惜澳洲媒体对她不是很感冒,我也就很少能接触到她的歌了,所以我也就不便对她再作评论了。总之这次Grammy给人的感觉是只有一个赢家,其他都是输家。Eminem别看他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每次念提名时他的表情都好关注(他提名又多),不过最终没敌过Norah Jones,也只能食白果,只安慰性的得了一个奖(大奖都没戏)。但Grammy Awards的组委会很有趣,我发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他们非常避纬用“The winner is...”这个大多数颁奖礼出现频率极高的词,而是以“The Grammy Awards goes to...”取而代之。看来这个词已经成为格莱美的专用颁奖词汇了,不过我理解组委会的用意是:其实能提名就已经算是赢家了,毕竟最终每个奖项获奖者只能有一人,我们的取舍也很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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