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红豆事件”虽然在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下,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但他的麻烦似乎并没有就此结束。不仅运城受害男孩的母亲提出要继续起诉红豆,有关红豆民事赔偿的话题也成了各方瞩目的焦点。
其实,红豆被判有罪并处以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与记者事先的预想几乎一致,但略有出入的地方就是在关于红豆对北京5名受害男孩的民事赔偿上。
此前有传闻说红豆被判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还将赔偿5名北京受害男童人民币17万元。于是红豆是否对原告--北京的5名受害男童进行民事赔偿便格外引人注目。此前据代替田力成为红豆开庭辩护律师的河北保定方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建栋介绍,据他的了解,被害人及家属并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而红豆本人也没有考虑过给被害人经济赔偿的问题。记者在致电有关法律人士后也了解到,在被害人对红豆进行刑事自诉的同时,不排除原告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能。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的潘强律师介绍说:“受害儿童有向红豆提出民事诉讼的可能,如果红豆对受害儿童进行了身体上的猥亵,那么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营养费一般情况下是应该由被告赔偿的。但巨大的经济赔偿就要涉及精神损失的赔偿问题。”潘强律师告诉记者:“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47号司法解释》中明文规定要求精神赔偿的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布了《7号司法解释》,其中提出公民的健康、身体等人格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并在最后注明,与此前相关法律条款有冲突的地方,以《7号司法解释》的内容为准。因此为保护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人格权利,在现在已经有法官判决被告进行精神损失赔偿的先例。”潘强律师认为,朝阳区法院有判决红豆对被告人进行精神赔偿的可能,他还以美国的“洛杉矶骚乱”为例说明,当时被打伤的黑人一审判决获得了750万美元的赔偿,扣除医疗费用外,便是精神赔偿费用。
至于红豆是否对5名北京受害男童进行了精神赔偿,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会有一个明晰的答案。
记者同时从红豆的代理律师张建栋处获悉,红豆本人及其家人都认为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过重,所以红豆会在7月1日前提出上诉。张建栋告诉记者,他本人认为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很公平,但红豆的家人和红豆本人都认为量刑有些偏重。
而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庭一审结果出来后10天之内提出上诉,所以红豆决定在7月1日前提出上诉。张建栋还表示,在北京某舞蹈学院提供的受害者名单中,红豆只承认对其中4人有过猥亵行为,而否认了另外3人。张建栋说,红豆既然准备提出上诉,他会尊重当事人的想法,从现在开始尽快多收集证据来帮助他。(记者翟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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