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过一句名言: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而如今,她面临的问题不再是如何做女人、做名女人,而可能是怎样做人———中国著名电影演员刘晓庆因其所办公司涉嫌偷税,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在所有关于刘晓庆被捕的报道中,一家媒体用了这样一个开头。
其实,刘晓庆的那句名言,本来就隐含着“做人难”的意思在内,是一个层层递进的
关系。它意味着做人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和越来越严。但当刘晓庆这位名女人以自己今天的结局验证她这句名言时,却让人反悟出了另一番道理,那就是“做名人难,做人更难”。
做名人难,难的是他们要面对更多的人和事,更多的压力和诱惑,因此更要谨言慎行,于是他们觉得累、觉得难。但这种累和难,是他们成为公众人物的必然代价,是他们取得名利的必然付出。说白了,他们不一定不喜欢这种累和难,这么说本来就有点矫情。而最后真正“累”倒他们的,也很少是因为附属于名人之上的一些东西,反而是做人的一些基本准则。
这几年,关于名人的丑闻可说是不绝于耳,偷逃税是比较常见的,还有其它,如吸毒、恋童癖、暴力伤人,等等。这种种近于“罪恶”的行径说明,因为名带来的利,因为名利带来的放纵,因为放纵带来的颠覆,因为颠覆带来的沦落,正在侵蚀着他们做人的准则。
有一个故事说,官做得越大,人们越以孩子般对他;同理,名气越大,人们也越以孩子般对他。他们稍微做出些普通人的举动,都会让他的“迷”们激动半天。普通人孝顺是应该的,他们孝顺就是不忘本;普通人献血是义务,他们献血是爱心。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不断膨胀,日趋自我,能保持点清醒的人,已堪称表率,不违法、不犯罪,就已经是“好名人”了。这个标准,可比做人低多了。
所以,对名人,咱不要惯他们;名人们呢,也别忙着以名人要求自己,还是“降格以求”,先做个人吧!(原载《工人日报》2002年7月29日作者:董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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