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万千歌迷的香港乐坛的“流行王子”谢霆锋妨碍司法罪在10余天前就已经定罪,他在狱中也待了10余天,而且还有很多消息传他经历了种种牢狱之苦。感觉还真的和普通人没两样。原以为他会如专业人士预料,起码继续蹲上几个月,谁知只用为社会服务240小时(也就是10天)。这好像在嘲弄以前的古律,大有颠倒之势,成了“王子犯法与庶民不同罪”。
想想谢霆锋16岁入娱乐圈,以旋风之势成为当红艺人,被冠以“帅”、“酷”、“另
类”的头衔,更被歌迷和身边的人宠坏,像一个任性的小孩,拿他没办法。想想他毕竟也才22岁,虽然说娱乐圈里充满激素,有催熟功效,但催熟的瓜哪有自然熟的甜。他过去很多行为、思想还是和同龄人无异。有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经历过什么挫折的他还是很难真正成熟起来。这一次的教训也许可以帮助他更成熟一分。如果可以的话,在狱中还可以写狱中生活回忆录,一出来就把狗仔队都“挖”不到的详情装订成书,绝对比他的写真集畅销。再不然,就成全某些电影商的发财梦,接拍一部真人真事监狱风云片,但一定要开天价,此时不赚,更待何时?再不然……算了,这一切也只是说说而已。
只希望小谢还是可以好好为社会服务,干好自己的事业,勤奋努力,哪天也会像陈慧琳一样可以成为香港的十大杰出青年。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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