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东周刊》刊登某女星半裸照片,不仅引起了香港娱乐圈人士的公愤,也吸引了国内诸多媒体的深切关注。从公共管理学的视角来看,该事件折射出了传媒操守与社会善治的深层问题。
随着政治科学的发展,民主的理念已成为全世界的普遍共识,民主化程度也成为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一个主要指标。民主理论于当前世界的最新发展是治理理论的产生。治理
理论认为,政府只是作为治理社会的一种力量,包括传媒在内的公共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应该同政府一道共同来治理社会,从而达到善治的目的。然而,治理理论的前提是,公共领域的诸多力量必须是以社会代言人身份出现的,一旦这些力量不能真实地表达人民的利益和想法,社会治理和善治的理想就无法实现。
由此可见,《东周刊》的做法,无疑是破坏了这一理论前提。首先,它视个人的权利于不顾而一味地追求物质利益,严重地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它从某一方面来说是基于私人恩怨而形成的一种做法,大大地违背了公共性的要求。这正是哈贝马斯所指出的公共领域的消亡的一个表现,私人利益以比较隐蔽的形式侵入了公共领域。
我们认为,大众传媒是一个特殊性的行业,它不能单纯地以经济利润为惟一的追求目标。公正与正义,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护等等,都是传媒应该首先考虑的生命线。一旦漠视公共性,片面地以金钱至上为经营策略,传媒得到的将是灾难性的后果,既受到世人的唾弃,自身苦苦经营的成果也可能毁于一旦。
长期以来,人们都只注意到利用传媒来监督政府,使政府行为透明化,以此来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但事实上,传媒与政府的合法性基础都是一样的,它们都应该站在以表达社会大众利益的基础上,一旦脱离这个基础,它便失去了存在的本质意义。因此,在传媒问题,同样要加强对传媒的约束,使其行为符合表现社会的逻辑要求,使普通民众的利益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在传媒的约束机制上,一方面要诉诸政府对传媒的来自法律上的管制政策;另一方面,更要以传媒的道德伦理建设为依托,对传媒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思想和人格的深层次的专业精神教育,使传媒人员能够回归到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正途。在此基础上,传媒才能履行其积极的社会交流的功能,社会善治理想也才能得到最终的实现。(鄞益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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