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振华开着一辆大奔醉醺醺地撞上一辆解放牌大货车,虽然车毁人亡,彻底地“终生禁驾”,但这位刚过48岁生日的喜剧演员生命最后的一次表演还是没能赢得满堂彩——网上有人这样给他“盖棺论定”:活该,酒后驾车,早晚是个死,这次死不了,撞残了,下次他还喝完酒还开车;太嚣张了!谁叫他开那么快,如果前面不是有辆大车挡住,有可能会导致多起交通事故……
大吉利市!可惜牛振华再也听不到这些有点恶毒冷血但对生命极其重视的话。
按照我们中国人对于死亡的传统价值观,牛振华确实死得很不光荣,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有点知名度的人,如果是身患绝症而死,还会博得一把同情泪;如果是因公殉职,理所当然会赢得敬意,但你喝了相当于1斤左右的低度白酒或六七瓶啤酒(据检测牛振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后还敢开夜车,普通人都知道醉酒驾车的后果,你却敢置法律和生命于不顾,死的是罪有应得。
还是按照我们中国人对于死亡的传统价值观,死亡是生命的“终生大事”,甚至比“终身大事”更为重要,既然此生不能重来,哪能不慎重以对。
所以牛振华的亲属前些天又针对外界的一些议论,在新浪网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大意是“不管有什么客观原因,他做错了!一生谨慎的他犯了一次错误,而他唯一一次错误,让他不再有改正的机会,也给我们造成了终身遗憾!”其亲属并没有回避牛振华所犯的错误,正如他们所言,牛振华连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都没有,大家再指责他什么醉酒不醉酒的事似乎很不人道。
他们对待亲人的死亡还算坦然理智,并没有像梅妈等明星家属那样做,闹得死去的亲人“入土难安”,鸡犬不宁,尊严不再——既然我们把死亡看得比生存更重要,就更应该平静的对待死亡,哪怕承受再多的悲痛和责难也无怨。此谓“死,要面子;活,受罪”新解。黎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