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6月,歌手红豆因猥亵儿童罪被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当时,围绕这一判决到底是轻还是重社会各界看法不一,还曾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议。当这场争议还没有得出最后结论的时候,昨天,突然传出了红豆出狱并加盟一家歌舞团的消息。就是这样一则消息,也像当年红豆被判刑的消息一样,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气愤:像他这样犯下严重罪行的人怎么还有资格再回到舞台呢?有人担心,这样的明星会不会把小孩教坏?
笔者以为,猥亵儿童的罪行固然值得痛恨,但是这样的担心和愤怒似乎没有什么必要。首先,红豆既然能够被假释出狱,说明他已经达到了改造的要求,作为一个自由人,无论他曾经有过多么灰暗的过去,他都应该和正常公民一样享受工作的权利和义务,而他的工作就是唱歌。
舞台,是一个多么光彩夺目的地方;歌星又是一个多么耀眼的职业。因为其特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星通常被我们赋予了更多的道德评判要求,即明星应该是德艺双馨的人,这一点丝毫没有错。但我们反过来想一想,如果一个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真能痛改前非、洗新革面,是不是也有更广泛的教育意义呢?像近期回国的歌星罗琦。
回想十多年前,大红大紫的电影演员迟志强锒铛入狱后再无音讯,从此黯然退出艺术舞台。相比之下,今天的红豆幸运多了,这是一件好事,说明我们的社会在进步,大众的眼光也更加宽容了。
当然,在平等对待问题明星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区分宽容与纵容,特别要警惕某些演出商利用“眼球经济”进行恶意炒作。这种事情在去年还真是屡见不鲜。比如“炒作大王”邓建国邀复出的毛宁拍电视剧,其中的本意就很值得推敲;还有某位保时捷女歌星复出时捧场的人格外多,但许多人都不是冲着她的歌声去的,而是冲着她的保时捷丑闻去的,这样“捧臭”的心理就很有点变态……这样的“宽容”对我们的社会进步没有积极的推动,只是鼓了一些无良商人的腰包而已。这样的“宽容”,还是少一点为妙。希望出狱之后的红豆能够珍惜大众的宽容,真能重走人生路。 (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