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李保田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实不难看出,矛盾双方还是因为利益关系才搞得剑拔弩张。这些年来,内地的电视剧市场发展很快,每年上万集的拍摄巨量,更吸引着各路人马都想到这个市场来分一杯羹。但是,我们的市场还欠缺健全的机制,还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行业规则。因此,每当发生了矛盾和纠纷,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从这场纷争中可以看到,电视剧制作公司与其他演职人员需要进一步确立契约意识,一旦签署合同,双方就应该履约。在契约面前,一切与契约无关的相互指责,都毫无价值可言。
在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大牌演员与制片方签订的合同都有厚厚几十页,连吃饭、坐车、住宿的标准都写得清清楚楚,一切都按合同办事。而内地的合同往往非常简单,许多条款甚至很含糊。据制片方说,这是因为“怕得罪这些大牌演员,不敢规定得太细。”
至于是否“注水”,是否“违约”,更应该有规则可依。法律界人士指出,即使对簿公堂,也还是要依据合同,如果原定30集,拍多了,就是制片方违约,别的不能成为理由。
一个成熟的市场应该建立起敬业与诚信的规则,无论是少数演员“耍大牌”也好,抑或是电视剧“注水”也好,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尽快健全市场制度,完善行业规则,这样才能约束演员的行为,规范制片公司的运作,我们的电视剧市场才能真正健康、良性发展。本报记者傅庆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