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洋最近“火”在场外。对师洋这个小伙子,我得学学伏尔泰:我不喜欢你,但我誓死捍卫你勇于维护自身权利的权利。面对获得的声名和实际收益落差巨大而无动于衷的,不是男人,是面人。
“揭竿而起”,上海话中叫“翻毛腔”。师洋的“毛腔”翻得有没有道理,他自己最清楚,外人不便介入。我说的是一个普遍现象:在选秀节目泛滥的今天,我们在责怪师洋
们“不懂得感恩”的同时,是不是也该考量考量选秀本身的“肮三”?
选秀不是做慈善,从诞生伊始就注定了它无可置疑的商业性———这不算肮三,肮三的是,当选秀囤积了一大批所谓的“星”而无力包装或者不想包装又不打算放人一条生路———即“宁愿肉烂在锅里”。当年申思转会别家不成,在申花又长年坐冷板凳,就是这个道理。我留侬,勿是看相侬,是勿想侬相帮人家来打我。
小时候我在新疆,长大之后,父母说过我一个段子:2岁的时候我和大人一起吃瓜,我独特的方法是:一气抓过十瓣西瓜,每个咬一小口,然后放在面前笃悠悠开吃。最后我比所有的大人吃到的都多。
电视选秀和小费里尼吃瓜同理:符合商战规则,然而扭曲。扭曲的事情,小孩做还有点机灵,大人就是“肮三”了。此其一。把当初拿手机给节目投票的观众当做一次性产品,钞票圈到算数,选出来的冠军都“掼到旁边去”了,哪还有你衣食父母什么事情?换了概念,继续忽悠你,打开电视满眼选秀,还怕你不中刀?此“肮三”之二。
看过一个笑话,说是公交车刚启动,一名乘客气喘吁吁地赶到车站,在车后边紧追不舍。售票员连忙招呼司机:“停一停!后边有一块钱在路上滚呢!”师洋们也好,观众也好,在商人们眼中无甚分别———就是在路上滚动的一枚枚硬币。 费里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