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薛冰)昨天下午5时30分,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对媒体称:刘晓庆在看守所内没有任何特权。部分媒体此前的一些相关报道严重失实,纯属炒作。
刘晓庆因涉嫌偷税罪,7月24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依法逮捕,羁押在市公安局所属的看守所内。消息一经公布,媒体纷纷进行报道。其中,某电台及某报相继报道了刘晓庆的羁押情况,称“刘晓庆住在装有空调、卫生间、淋浴房的单间内,受到种种‘特殊’待遇”。新
闻发言人称,“这些报道是严重失实的,是极不负责任的,是毫无根据的,纯属炒作。”
新闻发言人说,事实上,刘晓庆和几名其他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同一监室内,接受同样的管理,无任何特殊待遇。
新闻发言人强调,北京市各看守所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所有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任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要遵守监管规定,所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均享受同等的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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