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侯耀文遗产案公审 双方调解失败

实录:侯耀文遗产案公审 双方调解失败
2010年06月04日 19:15 新浪娱乐


侯瓒和代理律师侯耀华代表律师


被告郭晓晓侯瓒数度落泪


郭晓晓跟侯耀华律师侯瓒难过侯瓒落泪原告侯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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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长:原告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各位被告对于侯耀文遗产处置是否具有正当性合法性的问题。但我注意到本案被告的代理人在其所发表的代理意见当中,始终回避这个焦点问题,我们的确要感谢侯耀华先生包括在座的郭晓小、牛成志为侯耀文先生丧事办理的行为。但这并不代表被告就有权处理侯耀文先生的财产,对于牛成志所称取款有其必要性,而且是善意的,我们先不论这个款项用于何处,作为常识,你未经财产的继承人擅自对款项进行处置,我们认为依法是不可的。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被告一直反复强调原告知晓该事情,首先被告代理人未就原告知晓进行举证,被告也仅仅是推定各位原告同意或者知道牛成志的取款行为等,但仅仅是推定,没有证据佐证。这些款项究竟是善意的用了,还是用于他处,我们无法获得,我们认为被告的违法性不容置疑。而且我们注意到被告人的代理人始终在讲,玫瑰园没有人住,物品有安全隐患,强调原告侯瓒私拿物品,强调保护原告侯懿珊的利益,如果正像被告代理人所说的那样,那么这些问题为什么不召集两位原告一起协商解决相关的处置方案?被告一直强调大家同意,这个“大家”是谁,能否代表权利人的意见,这个大家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至于被告代理人在讲的最后一点,侯耀华为什么未对其掌控的侯耀文的遗产进行分配的问题,我们先不论侯耀华先生是否有这样的权利,如果他有,他对他所掌控的这些权利,有没有我们前面所述的那样,有没有造册、告知等行为,到现在,由于两位原告并没有和生父侯耀文先生在一起,无法知晓侯耀文先生究竟有多少财物,你作为长辈,是否应该对财物与二原告进行确认。在本案当中,二位原因由于特殊的原因处于举证不利的地步,但我当刚才讲过了,谁拿走了,谁交出来,凭借良心做事情。我们不要去回避这个基本的焦点问题,也就是行为本身合法性的问题。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通过今天的案件,的确全社会公众都在关注,我们要向大家提供一种什么样的标准,我想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判。我想法院一定认为,被告所占有侯耀文先生的物品应该返还原告。

  侯瓒委托代理人:我还有几点补充:关于法律适用,在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先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得到了遗产,这是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侵害。未经继承人许可,而使用和处分了继承人的遗产,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以上行为均可被认定为对继承人进行了侵害。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另外,关于原告提起诉讼,是为了寻求继承权的保护,这个案由我们提起的案由是返还原物纠纷,被告方在答辩中没有这个案由,我们表示否认。继承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予以保护,以恢复继承权继承遗产的权利。原告基于合法的继承人身份,有权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诉讼。本案被告的抗辩不能成立。关于我方诉讼请求第三项,我们的主张这60万应当由被告无条件的返还,我们的依据是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我们建议法庭适用这条法律推定我方第三项诉讼请求。

  原告侯懿珊委托代理人:我补充一点,我委托人的法定代理人曾经在侯耀文先生去世之后和侯耀华先生讲的侯耀文的后事拜托侯耀华先生来办理。这个“后事”应该仅指治丧期间的事情,而不是授权侯耀华处分侯耀文的遗产。这句话,我的委托人有没有说,她没有和我讲,但是按常理,有可能会说这样的话“侯耀文先生的后事由二哥辛苦”,但是被告曲解了她的意思(遗产交由侯耀华处分)。

  审判长:被告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被告委托代理人:听完原告的意见,我想说这么几点情况。第一,侯瓒在当时是知道取款和还款事宜的,第二她曾经对牛成志多次讲过,你应当把剩下的钱给我,就是说她同意了上述还款行为。

  被告委托代理人:对于后面的其他问题,第一,法律有明确规定,借款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这里,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的,法律并不限制。如果说一个父亲向自己的孩子借款,还要有一个欠条显然是不现实的。一般的来讲,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签订借据主要是防备两种人,一种是人格不好,一种是有健忘症的;从侯耀华先生主持后事的第一天开始,这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争的事实,没有人反对,也没有人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在今天我们坐在这儿,不管是原告也好,还是原告代理人也好,对以前的事情全都否认了,我们可想而知,如果当初没有侯耀华先生主持葬礼,这个结果是什么样的?

  被告委托代理人:第二,葬礼和后事是两个概念,我们刚才说葬礼是指发葬,后事要入土为安。第三点关于牛成志取款签字的问题,我想在说一句,牛成志是侯耀文先生的生前管家,所以在他的印象中没有一种侯耀文先生去世的感觉,他只是完成侯耀文先生没完成的事情。2005年十一期间,2006年春节期间,侯耀文先生告诉牛成志,他欠了刘某等钱,要牛成志帮还钱,牛成志是完成了侯耀文的一种嘱托。

  被告委托代理人:今天我在前面的发言当中,也一再谈到,不管怎样,如果当初侯耀华先生以法律为武器,这时候签订一定的委托合同,那我们今天不会对簿公堂,正是因为出现了现在的问题。我们要面对现实,我们不求谁非要认帐,非要承认,但是有一点,如果说我们能够把整个事情站在原来的客观角度上去考虑,去审视,那是另外一个事情,站在现在的角度去评判以前的事情,往往是一个推托的行为。

  发言完毕。

      双方当庭调解失败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经过庭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现在由法庭主持调解,调解应当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同意调解。

  原告侯懿珊委托代理人:同意调解。

  被告委托代理人:同意调解。

  审判长:原告提出调解方案。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被告应该首先将其擅自取走的124万余元的人民币和1万余元的美金返还原告,在此基础上由原被告再加上相关的案外人来共同确认是否确实产生了被告一再声称的债务清偿问题(扣除合理的支出的费用);其二,在被告能够依法的将法院已经清点查明的财物做妥善保管,并经移交的情况下,我们认为,也可以调解解决。

  被告委托代理人:这本身是家务事,因此建议原告撤销对除侯耀华先生以外的其他被告的诉讼,其他事情可以商量。

  审判长:原告意见?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不同意撤销(侯耀华之外的)其他被告。

  审判长:因为双方分歧较大,本庭不再当庭调解。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知道了。

  原告侯懿珊委托代理人:知道了。

  被告委托代理人:知道了。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原告侯瓒委托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希望法院可以对被告的行为做出公正的判决。

  原告侯懿珊委托代理人:坚持庭审陈述,希望原被告双方尽快修补关系。

  被告委托代理人:坚持庭审陈述,事情发展到今天,希望可以完成侯耀华先生的愿望,让他的胞弟入土为安。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择日宣判。

  声明:本实录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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