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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可欣“一情两卖”惹纷争 新老东家都不松口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0:14 新闻晨报
喻可欣“一情两卖”惹纷争新老东家都不松口

喻可欣(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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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细诉自己与刘德华当年情史的《情海星空———我与刘德华》一书成功“咸鱼翻身”的港星喻可欣最近惹上麻烦———前天,其内地经纪公司、西安梦之都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指她“一书两卖”,将已经与公司签约的该书电视剧版权违约卖给了素有“炒作王”之称的邓建国,并责令喻、邓两方立即停止其代理协议和拍摄电视剧的宣传炒作活动。

  本来已经背上“借刘德华炒作”骂名的喻可欣,如今又突然弃老东家不顾转投邓建国门下,就不怕雪上加霜?明知喻可欣有约在先,邓建国全无顾虑欣然履约就不怕闹出法律纠纷?昨天,记者对事件的三方当事人逐一采访。

  老东家“梦之都”:用法律说话

  昨天,接到记者电话的“梦之都”负责人在电话里相当气愤:“今年2月7日,我们和喻可欣签了书面协议,安排其在中国内地部分商业活动及宣传方面的工作,为时两年;4月1日,喻可欣手书协议,将该书电视版权授权给我们;经过进一步协商,5月10日,我们双方在经过修改的电视剧版权授权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这些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

  既然已有两份签字协议在手,“梦之都”本该高枕无忧,谁料半路杀出程咬金———5月19日,有“炒作王”之称的邓建国放出消息,称自己已经用1000万元签下喻可欣3年的独家经纪约,并将改编拍摄《情海星空》的电影和电视剧版。眼看娶进门的媳妇突然被别人拐走,“梦之都”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立即决定召开新闻发布会。

  “梦之都”认为:既然喻可欣已经将在大陆的部分商业和宣传活动的经纪约签给了自己,就不该再同邓建国签下所谓“3年独家经纪约”;此外,让“梦”方最无法接受的,则是喻与邓再度签下电视版改编和拍摄协议这种“一鸡两吃”的失信做法。

  喻可欣:“毁约”因为老东家不给钱

  昨天,在台北接受晨报记者电话采访的喻可欣向记者确认了与邓“二度签约”的事实,至于原因则委托喻妈解释:“从与‘梦之都’签约到现在,我们没拿过一分钱,连参加一些活动的机票和食宿费都是自己垫付的,公司到现在也没给我们报销。我们曾经要求他们先付一些定金,但遭到拒绝。我们毕竟隔着海峡,来之前对这里的情况不了解,但这样的合作我们显然不能接受。正因为这样,当我们遇到另一个在操作上更规范,态度上更诚恳的公司,我们为什么不能改变决定?”

  喻妈口中的这个“诚恳的合作伙伴”就是邓建国———5月16日,刚刚参加完天津全国书市的喻可欣突然接到邓建国的电话,在对方盛邀之下来到广州;5月19日,“邓建国1000万元签下喻可欣3年独家经纪约并将改编拍摄《情海星空》的电影及电视剧版”的消息见诸报端。“他非常有诚意,草签的协议上把3年内如果无法给足1000万元的解决办法也写得清清楚楚,19日我们临走时还给了我们5万元现金作为定金。”

  尽管“真情感人”,但记者提醒喻妈,对“梦之都”方面的“毁约”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否仔细考虑过。“我曾经跟‘梦’方面提出过通过赔偿2到3万元的方式,解决这件事情,但他们一开口就要索赔100万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我们后来咨询过律师,在没有拿到钱以及电视剧报批还没有通过之前,跟他们签的那份只能算‘同意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对此,“梦之都”在接受采访时则给出了另一种说法:“喻妈说我们到现在一分钱不给,连定金都不给,但这是我们当初在协议书上写得清清楚楚的事情———8万元买断电视版权,其中一半在10月份剧本完成、送广电总局审批后。至于定金,就算写了而我们不付,也是我们负违约责任的问题,协议书也不会因此失效;至于100万元的索赔金,那只是气话,他们该赔多少,还是要由法律说了算。”

  新东家邓建国:老合同无效,片子我拍定了

  昨天,身在广州的邓建国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肯定了这种说法:“我一直到昨天才知道,她们跟‘梦之都’方面有合同,所以也专门找了喻在中国的代理律师谈过,他认为那两份合同的确是无效的。所以喻可欣我们签定了,电影和电视剧也一定会拍。”对于“梦之都”方面的强硬态度,邓建国十分笃定:“电影准备今年9月开机,明年2月14日上档。电视剧也已经在计划之中,预计明年春节后开机。”

  至于为什么合同无效,代理律师林先生给出了4点理由:“首先,电视剧还没有通过广电总局审批,版权费还没有付,所以现在阶段还是一种‘效力不确定’状态;第二,他们的合同本身没有注明签定的时间,所以无法确定到底是‘梦’签约在前还是‘邓’签约在前;第三,他们的合同里也没有约定如果违约将如何处理,比如喻方面一直拿不到钱怎么办,这在民法通则里属于‘显失公平’,也可以作为合同无效的依据;第四,关于演艺活动,他们的协议书也不规范,不能算是有效的演艺经纪合同。”

  尽管在法律上“梦”、邓双方各执一词,但双方也不是没有共同点,就是都铁了心要“把电视版进行到底”。根据记者了解,即使双方最后对簿公堂,两部电视剧的拍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也将不受影响。因此,整个事件中,夹在中间的喻可欣似乎最尴尬,毕竟与“梦之都”有约在先,旧合同再不规范,“不守信”的名声就此烙上。

  不过,她也不必因此过于担心———就在昨天下午,国内某门户网站已经适时配合此事发起了一项调查活动,给网友们提供了4个选项:A、把电影版权高价卖给名声一般的经纪公司,贪财;B、这一切都是炒作;C、再勾起与华仔的旧情债,以出卖刘德华来达到报复目的;D、很正常,她有权选择电影版权卖给谁以及和谁恋爱。邱俪华

相关媒体报道
时代商报:喻可欣放弃西安公司 1000万“改嫁”邓建国
华商网-华商报:喻可欣被讽贪财 西安经纪公司曝其签约内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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