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群众艺术馆退休干部吴振邦副研究员诉我国著名作曲家谷建芬著作权纠纷案,日前已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该案标的1600万元,据说这是焦作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涉诉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案。
案件缘由:原告吴振邦认为《三国演义》音乐侵权
据悉此案原告是今年3月初起诉,谷建芬是4月中旬接到法院通知。吴振邦认为谷建芬为电视剧《三国演义》谱的主题曲《滚滚长江东逝水》等20首歌曲,均系抄袭、剽窃、篡改、繁衍、妄用他于1988年5月为河北的李川、亦尘歌词谱写的《中华之声》。
原告吴振邦的理由是:1988年《歌曲》编辑部、中国文联出版公司联合举办了“全国‘如意杯’词曲作家、演唱家成才之路大选赛及系列讲座”,被告谷建芬利用在此项活动中任评委和《歌曲》编委之便,占据了他的参赛歌曲手稿,同时也剥夺了他事业成功的进取机遇,并对他精神上造成巨大的创伤,因此将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增加到1600万元。
被告律师:三组证据证明谷建芬没侵权
被告谷建芬委托代理人北京贝朗律师事务所葛小鹰对记者说,三组证据证明谷建芬没有侵权。一是吴振邦的作品没有入选“如意杯”大选赛,当年获奖的是董兴东,谷建芬不是赛事评委。当年《歌曲》编辑部主任冯世全出庭作证。谷建芬虽然是《歌曲》的编委,但据冯世全介绍,《歌曲》自1988年至今只开过两、三次编委会,而且讨论的是刊物的发展方向和办刊原则。二是吴振邦的这首作品从未在省一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也没有广播流传过,只在焦作市获过奖并刊在一油印小册子上。谷建芬并不知吴振邦是何人。三是谷建芬创作《三国演义》是随拍随创作。1990年《三国演义》剧组对片头曲招标,被告投了一稿,虽中标,但被告对此稿不甚满意,遂在仔细研读原著和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写出第二稿(即《三国演义》剧片头曲),后《三国演义》剧组将全剧的歌曲交由被告创作。被告独立完成了剧中20首歌曲的创作,这点电视剧《三国演义》歌曲词作者王健可以作证。而且谷建芬因为创作这些歌曲,还有了一句名言:“读《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可见付出心血之多。
谷建芬:我敬佩原告的维权精神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谷建芬多次参与《著作权法》修改的讨论,并主张加强对音乐著作权人权益的保护。她说,我对这位老先生的精神很是敬佩,他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认为这对普及《著作权法》很有好处,“希望大家不仅仅把它当做名人官司看热闹”。
据了解,法院近期将对该案作出宣判,届时本报将跟踪报道。文/本报记者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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