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昨天,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歌手红豆涉嫌猥亵男童案。因为涉及未成年人及隐私权问题,此案没有公开审理。
红豆本名王利勇,原北京金轮影视文化艺术公司签约歌手。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利勇于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间,多次将北京舞蹈学院附中芭蕾舞班的多名男学生以玩游戏、钓鱼为名,引诱至北京朝阳区香河园家中及朝阳区某宾馆客房内进行猥亵。2001年12月17日,
其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王利勇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昨天的审理从上午9时10分起至中午11时30分进行。
红豆一案的辩护人、河北方圆律师事务所的张建栋律师走出法庭后,只跟记者简单说了几句。张律师只说整个庭审状况良好,此外就不愿再透露其他的情况。此前,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田力律师曾代理红豆的案子。对于突然更换律师,张建栋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是出于多方面因素。
如果红豆罪名成立,会被法院判几年呢?昨天,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岁的未成年男、女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猥亵儿童罪的依“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重处罚。如果法院判定红豆猥亵罪名成立,他最高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此案届时将会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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