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2月17日刘晓庆、靖军等五人涉嫌偷税一案被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的原因是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案1月2日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审查起诉。2月17日是法律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据悉,检察机关出具的《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厚达9页,详细列出了电视剧版权转让涉税问题等八方面需要补充侦查的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有关人士分析称,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不意味着案件证据完全不充足,而是对一些细节进行再补充、核实。不少重大复杂的案件都经历过这个阶段,如黑哨龚建平案、中科创业股价操纵案等。
有媒体报道,北京4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新近出任刘晓庆、其妹、其妹夫靖军及其公司的辩护律师。昨天记者采访了刘晓庆公司法律顾问、刘案原代理律师。该律师对刘晓庆案情的进展并不愿多谈,只是说:“感觉刘晓庆的案子目前正向着一个比较理智的方向发展。”(程婕、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