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梁平)昨天,饶姓女士状告赵忠祥事件成为国内媒体关注焦点。令人颇感惊奇的是,原、被告下午分别接受南京日报记者采访时,不约而同地对某些媒体对该事件发表的不实报道感到震惊。原告律师称,他的委托人告赵忠祥打的是“经济纠纷”官司,而某些媒体津津乐道的仅仅是隐私,甚至有违当事人的意愿公开了一些材料;被告方则称,某些媒体“挖”不到所谓的“猛料”,就胡编,甚至通篇稿件有关我们讲的话全是编的。这场官司刚刚进入司法程序,原、被告双方就同时对媒体表示不满,可谓是节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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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女士真名叫饶颖,其自述与“赵忠祥有一段保持了7年的婚外感情”,曾“为赵忠祥怀孕流产”。记者昨天下午再次致电饶颖,询问其该事件成为各大门户网站娱乐头条专题有何看法时,饶女士叹着气说:“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真是不明白。我现在身体很差,很差。”她重复着自己的话,声音低沉。记者又问她是否在家休息?她又叹了一口气说:“我哪有家啊……”从她接听电话的语气分析,她的状态似乎很差。饶颖的委托代理人胡永春律师说:“我在网上看了那些报道,有些东西太离谱了,对我的当事人精神打击很大。”
记者采访中得知惊人内情,饶女士曾在去年6月向公安局报案,指控赵忠祥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公安机关最终未予立案,公安机关的相关材料认定:“控告人饶颖:你于2003年6月25日提出控告的赵忠祥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为赵忠祥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也就是说,赵忠祥在与她的“关系”中不涉嫌犯罪。她本人向某些媒体出示这些材料,只是希望证明她与赵之间“存在关联”。但某些媒体有违承诺公开了相关材料。
被告赵忠祥的代理律师王富昨接到记者采访电话时,语言表达中充满愤怒的情绪,他说:“今天我看了网上转发的各地媒体关于这桩官司的报道,有很多内容不真实。成都某报发表的有关‘赵忠祥亲属’内容的稿件,通篇内容都按在我头上,说是我说的。可读者谁会知道,那里面没有一句话是我说的。我作为律师,怎么会说那些与本案无关的话呢?!这些不真实的内容已经超出了我和我的当事人承受的底线。”
王富律师说:“今天网上的东西让我非常吃惊。我刚刚和赵忠祥通了电话,他的状态还行,仍在正常工作。有消息说‘我们今明两天会有说法’,这也不可能。法院那边还没有消息,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耐心等待,静观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