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报刊、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的高峰私生子一事又有新进展。三岁男童小元(化名)的母亲王女士所请的代理人来到朝阳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状告前著名足球运动员高峰。原告在诉状中称,原告为原告母亲王女士与被告高峰的非婚生子,但被告从未尽过父亲的责任,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抚育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诉状中称:王女士与高峰在2000年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关系逐渐密切
,发展为恋爱关系,后双方同居。在同居期间原告的母亲怀有身孕。王女士怀孕后,曾多次与高峰商量今后的生活,但是他不是不接电话就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小元于2001年3月29日出生后,高峰从未来看望过孩子。王女士本打算独自把原告抚养长大,但被告高峰在媒体上公开否认与孩子的关系,极大地伤害了原告母子的感情。孩子是无辜的,而且这么小的孩子经常喊着要爸爸。为了小元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也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现提供证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律的公正解决。
小元母子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原告认为被告高峰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负担原告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依据民法的规定,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昨天没能与王女士和高峰取得联系。但从以往媒体的报道来看,高峰及其家人都没有承认过这个“私生子”与他有关系。(程婕 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