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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饶赵案”关键证据“3800元欠条”的鉴定结果在人们的期待中“出炉”了,但这份“鉴定意见书”却称在现有条件下,无法对欠条真伪做出结论。对此结果,“饶赵”双方均表示不满意。
“鉴定意见书”称:将鉴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对比,发现二者在相同字的写法、笔顺搭配、运笔形态及连笔动作等特征上既有差异点,又有符合点。鉴于提供的样本笔迹与鉴材笔迹相似的数量较少,且缺乏与鉴材笔迹同期的样本笔迹,使笔迹特征的价值得不到合理的评估。综上,根据现有的样本,不具备做出鉴定结论的条件。
据赵忠祥的律师王富介绍,在申请鉴定时他们提供了部分样本以供对比,后法院又到央视调取了一些赵忠祥的手稿。王富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直到前天下午他才接到法院通知,并于昨日赶到海淀法院,法官当庭宣读了这份“鉴定意见书”。他在第一时间与赵忠祥取得了联系,对此结果,他们感到很意外,并无法接受。王富说他将在周一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要求继续鉴定,直到得出明确结论。
相比之下,饶颖一方虽也不满意但显得很兴奋,因为赵忠祥主动申请鉴定笔迹,且饶颖称当时只见欠条没见何人书写。此结果扭转了饶颖一时间的被动局面。
饶颖的代理人郑红律师认为鉴定机关“样本不足和没有同时期的样本”的说法没有说服力,她说在法院提供的送检鉴定样本中,他们一共找到14个赵忠祥的签名,包括2000年和2004年的。而参与鉴定的专家也都是非常权威的,应该可以做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另外即使没有结论,由于欠条是饶颖作为证据提交的,赵忠祥提出质疑并申请鉴定,既然现有结论无法推翻欠条的真实性,法院就应该采信饶颖提交的证据。
另外记者得知,海淀法院已将该案由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也就是说,原来只有一名独任审判员审理此案,现改为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