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颖状告赵忠祥人身伤害案有了新进展。昨天下午,饶颖和赵忠祥的律师王富到丰台区法院领取了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字句让饶颖觉得分外刺眼:“这个结果显然是不公正的,我要上诉!”饶颖的语气很坚定。
●饶颖:上庭前称有“信心”
昨天一早,饶颖就打电话告诉记者说,丰台区法院通知她13时30分开庭。她自己则是提前一小时就来到了法院。在法庭门口,饶颖一再感谢追踪报道案件的记者:“没有你们的关注,我的案子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当时饶颖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还不时地与记者开着玩笑。“我对裁定结果还是抱有信心的。”开庭前,饶颖这样说。
13时15分左右,赵忠祥的律师王富来到了法庭。记者注意到,此时饶颖远远地躲开了。几分钟后,饶颖和王富走进了法庭。不一会儿,王富神态轻松地走出法庭,告诉记者裁定结果已经出来了:驳回起诉。
●法院:饶颖应申诉而不是起诉
丰台区法院认为,饶颖已于2003年10月就将起诉的侵权事实起诉到了海淀区法院。海淀区法院已经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在饶颖上诉到市一中院后,市一中院做出了维持海淀区法院裁定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裁定结果不服应通过申诉途径解决。据此,丰台区法院驳回了饶颖的起诉。
●王富:她上诉还会维持原判
裁定结果让饶颖很生气,她说自己快要懵了。随后,她不停地向记者诉说着自己的愤怒和理由,内容和以往所说的没有什么区别。她认为丰台区法院的裁定不公正。她表示还要继续上诉。
“这个结果在我们的意料之中。”王富说,当市二中院裁定发回丰台区法院重审时,他们就知道这个案子到头了,肯定是这个结果。他说,按法律规定,饶颖仍然可以在10天之内上诉,但他们估计市二中院还是会维持原判。
对于在海淀区法院审理的那起欠款纠纷,王富表示,他们对上次鉴定机构做出的含糊不清的鉴定结果很不满意。“我们提供的样本已经很足够,完全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他说,赵忠祥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再次鉴定笔迹的申请,相信法院也会许可的。“我们会一直申请笔迹鉴定,直到得出‘是’或者‘不是’的明确结论。”晨报记者 颜斐
人身伤害案始末
今年4月15日,饶颖以人身伤害和欠款纠纷案为由起诉至丰台区法院,请求判令赵忠祥赔偿各项损失1万元。丰台区法院受理后,赵忠祥提出管辖异议。5月13日,丰台区法院裁定,驳回赵忠祥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法院分别对“欠款纠纷案”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前案移送海淀区法院审理,后案保留丰台区法院审理的决定。7月9日,市二中院裁定,撤销丰台区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发回丰台区法院重审。这意味着,市二中院认为丰台区法院受理的程序不当,对饶颖人身伤害起诉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还得发回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