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斗
亚泰会馆在当地几乎是最高档的休闲场所
此处即是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2005年11月2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贪污案件。被告人魏东一审被判犯有贪污罪,处以有期徒刑11年;犯敲诈勒索罪,处以有期徒刑1年。虽然敲诈勒索只判了1年,但由于他是偷拍李金斗在长春“嫖娼”的录像借以敲诈,因此格外引人瞩目。李金斗从最开始的“干没干别的我记不清”到“没干,绝对没干”最后到“清者自清”,前后矛盾的回应并没让事实明朗化。本报记者为此赴长春、葫芦岛进行探访,希望能为
读者还原一个较为清晰的事实。
亚泰:我们这有全套服务
记者进入会馆,该工作人员放低声音称“有,我们这里有长春最好的全套服务。”
12月3日下午,记者到达位于长春市东盛大街的亚泰会馆,据附近居民介绍,该会馆在当地几乎是最高档的休闲场所。会馆分餐饮、住宿、KTV、洗浴等几部分。洗浴中心位于6楼,记者没有透露身份进入洗浴中心时,发现该中心装修非常豪华,洗浴的价格也从30多元到300多元不等,其中还包括全身按摩、足底按摩、印度滴油等项目。
工作人员压低声音和记者说:“我们这里有长春最好的全套服务。”但谈及李金斗在这里被偷拍担心安全时,他称刚到这里工作几个月,对李金斗的事不是很清楚。
据当地媒体介绍,当地记者曾在服务人员带领下来到魏东等人偷拍李金斗的306房间,该房间是个普通的双人休息室,配有电视机、沙发、床等,据魏东的口述,2004年初他与刘进武、刘弋嘉凑了1000多元钱在长春科技城买了针孔摄像机,安在长春亚泰会馆这个房间的电视机音箱里。大约在2004年春节,他们在会馆看到李金斗在和小姐发生关系就录了下来。不过记者在提到李金斗话题时,工作人员只是以“我不清楚”做答。
之前有媒体报道,李金斗事件发生后,该会馆洗浴中心的李经理突然辞职。记者第二天以采访身份致电洗浴中心询问李经理是否在时,接电话的女士称李经理只是暂时不在,至于有没有辞职她不知道,当再问到“李金斗是不是在你们这里嫖娼被偷拍”时,接电话的女士很快就挂断电话。
早在长春就审理了一次?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今年8月就审理了一起涉嫖遭敲诈案,两件案子的作案人员、作案时间、作案细节惊人一致,只是在材料中提到的被敲诈者是“个体老板李某”。
按照魏东在长春市公安局录的口供内容,此案的犯罪发生地以及被捕获地都在长春,为何审理放在了几百公里外的葫芦岛?12月4日,记者意外得知:长春市二道区法院今年8月就审理了一起涉嫖遭敲诈案,两件案子的作案人员、作案时间、作案细节惊人一致。二道区检察院曾向长春许多媒体提供过此案的相关材料,只是在材料中提到的被敲诈者是“个体老板李某”。
二道区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12月5日接受本报采访时称,“我确实在今年8月给长春许多媒体发过一份通稿,通稿是对着判决书改写的,不过通稿中被敲诈的人是个体老板李某,因为判决书上和相关卷宗上都只写明受害人是李某,被告是魏东、刘进武和刘弋嘉。”同时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强调,“卷宗中提到了李某‘嫖娼被偷拍’的事实。”
据当地媒体回忆,检察院发这份通稿时称“只是想给一些人警醒。”8月份二道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二道区法院对敲诈李金斗的3名犯罪人员进行了宣判。
在二道区检察院当时提供给媒体的材料里,记者了解到事情的过程:2004年3月,40岁的刘进武和34岁的刘弋嘉与同伙魏东(另案处理),购进录像设备。3人利用打工之机,将针孔摄像头安装在二道区某洗浴场所一包房内。不久,3人偷拍了个体老板李某与一女子发生关系的镜头,并制成录像带。今年4月16日,魏东给李某打电话索要80万元。李某接到电话后,让魏东与自己在长春的朋友于某联系。此后,魏东多次在电话里与于某谈判,最终将价格降到了55万元。随后,魏东将刘进武在呼和浩特用假名办的两张农行卡卡号告诉了于某,让其先汇入10万元。钱还没有汇出,于某就摸清了刘进武等人的藏身之处,并报了案。
今年5月16日,长春市警方在朝阳区一饭店内将刘进武、刘弋嘉、魏东抓获。此案经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当时所有卷宗里都没出现李金斗的名字,而是“个体老板李某”。后来因刘进武、刘弋嘉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刘进武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刘弋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一犯罪人员魏东则因涉嫌贪污被移送至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并由当地法院刑事庭依法进行了审理,至此“李金斗涉嫌嫖娼被偷拍”的新闻就被辽宁媒体披露了出来。
“个体老板李某”是谁?
记者来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确实从吉林方面接受了移交过来的材料,至于李某是不是李金斗,工作人员笑而不答。
虽然,由于当时的起诉书和审理卷宗都没提到李金斗的名字,但作案人员、情节、时间和敲诈数额和葫芦岛龙港区人民法院的案子一样,所以个体老板李某是否是李金斗成了关键。于是记者就此疑问询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李庭长,李庭长称,这么久以前就审判结束的案子再谈没有意义,不过他确认了两个案子的作案人员的确是相同的,魏东之所以被移交到葫芦岛,一方面是他主动交待,另一方面是葫芦岛市检察院反贪局于2005年6月27日接到葫芦岛市建行举报,并接受了长春市公安局移送的魏东涉嫌贪污犯罪的案件线索,于6月28日决定立案侦查。
至于个体李某是不是李金斗,李庭长笑着解释道“我无法回到你的问题,这都属于机密,而且属于被害人隐私。”记者再问,被偷拍场所是否因为有嫖娼行为被处罚,李庭长称那属于公安局职权范围,法院无权过问。12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长春市公安局,想了解魏东等人在长春被捕的细节,公安局宣传处以“过去的案子细节不能透露”给予回应。
12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确实从吉林方面接受了移交过来的材料,现在各大媒体上出现的关于案子的细节,基本都是材料中被告魏东、刘进武、刘弋嘉的口供,至于李某是不是李金斗,工作人员笑而不答,称“你应该问龙港区人民法院。”
龙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朱法官12月6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首先认为媒体对李金斗太严格了,有没有嫖娼那是别人的隐私。当记者提到嫖娼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应该不属于隐私时,朱法官坚称“法院只负责调查被告的犯罪事实,受害人有没有嫖娼不是关键。”对于“李金斗有没有到葫芦岛出庭作证,嫖娼录像现在何处”等问题,朱法官也以上面有规定为由,没有给予回答。
新闻回放
相声演员李金斗遭勒索80万
日前,据辽沈晚报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偷拍了中国广播艺术团著名相声演员李金斗在某休闲场所找按摩女的录像,并向李金斗索要80万元。
据悉,犯罪嫌疑人魏东伙同刘进武、刘弋嘉、马明宇等人用针孔摄像机在宾馆偷拍,以此向目标人进行敲诈勒索。2004年春节,他们在长春亚泰会馆看到了相声演员李金斗,于是拍下了李金斗和按摩小姐发生关系的过程。
2005年6月18日,被害人李金斗向法院陈述称:“我大约在2003年或2004年去过长春亚泰洗浴,我当时同几个朋友喝了两三次酒,最后到亚泰洗澡,我洗完后在包房里,朋友们给我找了一名按摩小姐按脚,我当时喝的酒太多,干没干别的我记不清了。他们管我要80万元,威胁我说不给钱就把录像带拿到香港去发表,我在今年4月19日向长春警方报的案。”
后记
“没弄清楚从哪个渠道泄漏出去”
就在记者在葫芦岛调查期间,沈阳媒体又透露,葫芦岛银行职员魏东因贪污及用“嫖娼录像”敲诈勒索相声演员李金斗一案在11月29日就进行了一审判决。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魏东有期徒刑11年,其中“敲诈勒索罪”判了1年。对于沈阳媒体的报道,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调研组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因为这只是一审意见“送达”,而不是“判决”,该结果没有法律效力,必须等到10天上诉期过后才有法律效力。”对于报道中的结果,调研组并没有否认,称“我们也想弄清楚该结果是从哪个渠道泄漏出去的。”调研组还澄清,魏东案一直是不公开审理,所以对于案件审理的细节、证据、魏东辩护人等消息法院没有义务透露,在终审判决之前法院不接受任何采访。调查采写/本报记者 杨林 本报记者 杨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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