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接受询问 就起诉书指控进行陈述

2013年08月28日13:05  中国新闻网
 8月28日上午,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李某某母亲梦鸽步入法院时被大批记者追访。中新社发 刘文华 摄   8月2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李某某母亲梦鸽步入法院。中新社发 刘文华 摄

  中新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张曦) 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海淀法院不公开审理。据李某某律师陈枢透露,李某某上午已经接受询问,并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陈述。但律师拒绝透露详情。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透露,上午庭审的过程中,法庭核实了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等信息,并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进行了陈述。在法庭主持下,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先后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询问,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补充发问。法庭于12时09分宣布休庭,并将于今日下午继续开庭。

  中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他承认李某某上午接受了询问,但拒绝告知细节。

  另外,问到李某某方面声称要提出的新证据,陈枢表示上午只是询问和发问,还没提出。

(责编: 肉圆)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