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案受害人律师被调查 称如违规愿担责

2013年12月03日10:2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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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受害人律师田参军进入法院前比出胜利手势。当日,李某某等涉嫌轮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新社发 韩海丹 摄  11月19日,受害人律师田参军进入法院前比出胜利手势。当日,李某某等涉嫌轮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新社发 韩海丹 摄
11月27日,媒体记者追拍律师。当日,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终审宣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被告李某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中新社发 张浩 摄  11月27日,媒体记者追拍律师。当日,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终审宣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被告李某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中新社发 张浩 摄

  中新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 张曦 罗攀) 今日有媒体爆料,称11月2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案件受害人律师田参军今日上午表示,愿意接受调查,如违规他愿承担相应责任。

  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引发争议。媒体报道,9月14日,案件受害人杨某某代理律师田参军曾发表微博称:“杨某某是兼职打工的学生,那晚只是陪朋友吃饭喝酒”。隐约点出了被害人杨某某的身份,但无具体指向。

  因该案属于不公开审理范畴,田参军的言论也被指泄露细节,后引起有关部门注意。11月2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就李某某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今日上午田参军在微博发文,称作为李某某案被害人的代理律师,他虽尽量谨言慎行,“但显然不宜担任自己行为的法官。我愿意接受北京市律协的相关调查,如被发现有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随后田参军接受中新网记者电话采访,他表示还没收到相关通知,也不知道有哪些参与该案的律师会被调查,“(相关媒体)那篇报道不太好,我这样说只是为了回应那篇报道。”

  另外,此前田参军曾称二审宣判后,会与受害人杨女士洽谈赔偿之类的事宜。但他今天透露,宣判至今还没和杨女士谈过,问到杨女士对宣判结果是否满意,田律师表示“不知道”。(完)

  事件回顾

  据12月3日出版的《新京报》报道,李某某一案不仅涉及未成年犯罪,还涉及强奸,均属于不公开审理案件范畴。但据媒体报道,该案在审判过程中,不仅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护词在网上泄露,还将被害人的姓名公布了出来。

  9月29日上午,北京市律协在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会上,针对近期部分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其间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做出讨论。与会律师们认为,此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

  就李某某案相关律师涉嫌违规是否已有调查结果,北京市律协昨日称,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已于11月28日正式立案调查。

  律协称,将根据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确有违规行为的律师给予相应的行业纪律处分。

  律协表示,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向公众及媒体公布结果,并竭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编: 小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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