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空等 张默刑事判决结果或尚未生效

2015年01月29日04:04   中国新闻网 微博 收藏本文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中新网1月29日电(耿庆源)1月27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宣判。最终,张默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羁押一日(包括拘留逮捕在内所有时间)折抵刑期一日。由于张默去年7月29日被羁押,羁押期已满半年,故推测他将于29日零点获释。

  虽然27日下午,海淀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在其官方微博中称张默将于28日获释,但仍有不少媒体来到看守所门前等待。直到今日凌晨1:00仍未见张默身影。

  媒体苦等 不见张默身影

  28日晚22:00,记者来到看押张默的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发现大门依然紧闭,不断有警车进出,门外已有数家媒体等候,希望在第一时间报道张默获释的消息。

  28日晚23:00,海淀看守所门前已聚集了大批媒体,不少媒体记者开始商量采访计划。

  29日00:00,虽然仍不断有警车从看守所进出,但记者依然不见张默的身影。有的媒体已放弃等候,陆续从现场离开。

  凌晨1:00,大部分媒体已离开了现场,并未等来张默获释的消息。

  判决或仍未生效

  据记者了解,刑事判决在被告人不上诉,公诉人不抗诉的前提下,通常十天后生效。如果在判决生效时已期满,则可以释放。按此规定,张默的刑事判决结果或仍未生效。

文章关键词: 张默媒体生效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