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王林重病 案件中止审理

2017年01月13日 05:26 新京报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陈有西介绍,王林2011年发现患有血管炎和多种疾病,2015年案发被捕后,因病长期在医院接受侦查,病情多次反复。

王林(资料图) 王林(资料图)

  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 曾金秋 林斐然 王梦瑶)1月12日,江西省抚州中院作出裁定,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王林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对王林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王林辩护人陈有西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确认了该消息。

  王林的辩护律师陈有西表示,目前王林已获取保候审。陈有西表示,今年1月10日,王林在南昌中寰监管医院突发重病陷入昏迷,转入地方医院救治,监管医院进行了及时救治和专家会诊,并及时通知了家属和审理法院。陈有西表示,他于11日晚赶赴南昌,向法院提出了中止审理王林案并取保就医的建议,并在12日上午和王林的4位家属在医院与王林见面,听取了医院主治医师的病情介绍

  陈有西介绍,王林2011年发现患有血管炎和多种疾病,2015年案发被捕后,因病长期在医院接受侦查,病情多次反复。律师三次提出取保申请,都被以案情重大复杂不宜取保为由,未被允许,目前王林已取保就医。

  政法大学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表示,因为被告人逃跑或者重病中止审理的案件,没有时间限制,以王林重病来说,需要其身体康复到可以接受法庭审理的条件时,庭审程序会继续启动,同时,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在法院的审限之内。

  王林案始于其徒弟邹勇的死亡。2015年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王林逮捕。

  2016年11月11日,抚州检方以被告人王林犯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以被告人刘锋、朱理通犯故意杀人罪,被告邱武林犯包庇罪,被告人兰勇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向抚州中院提起公诉,并立案受理。

  2016年12月11日,王林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微博上表示,王林案已经移送抚州中院。

(责编:kita)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水煮娱专栏+ 更多
热门搜索微博热搜
热点微博
高清美图+ 更多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