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还钱 牛振华状告屠洪刚一案又起波澜(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2月25日14:00 每日新报
屠洪刚(资料图片)
新报讯:本报一直关注的著名影星牛振华状告歌星屠洪刚一案近日有可能再次成为新闻热点。
去年11月,牛振华及其名下的“北京中人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状告屠洪刚及其名下的“北京朝代影视公司”,按照1998年双方签订的合同,索还双方合拍18集电视剧《伴儿》时,“朝代公司”欠“中人公司”的先期投入款项5万元及牛振华个人片酬9万元。
经过去年12月的两次判决之后,中人公司本应于今年1月初收到朝代公司的5万元先期投入款及赔偿,牛振华也应于本月20日收到片酬9万元,但至今未见分文,同时也未得到朝代公司的相应解释。
记者近日两次与中人公司及牛振华的个人律师联系,胡律师对此事表示非常气愤,但是由于牛振华在此问题上一直保持低调,在1月份5万元欠款未到的情况下,还是希望屠洪刚在本月20日第二笔款到期时一起归还,故未采取进一步行动。如今,期限已过,胡律师与中人公司正在商谈关于申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事宜。
另悉,屠洪刚及其名下的朝代影视公司也正在上诉,不过万事理为先,目前中人公司及牛振华各方面证据充分,估计最后仍会维持原判。(记者 宋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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