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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周末》调查:乱代言毁了郭德纲?(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0:07 青年周末
《青年周末》调查:乱代言毁了郭德纲?(组图)

王立堂买了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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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周末》调查:乱代言毁了郭德纲?(组图)
郭德纲

《青年周末》调查:乱代言毁了郭德纲?(组图)

  8月1日起,老百姓看电视时耳根可以清净不少了。国家工商总局一声令下,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

  但对于同样让人头痛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现象,似乎还没有“铁腕政策”。

  7月25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市消协”)自2004年8月19日发出内容类似的“公开信”之后,再次劝诫名人、明星不要无根据地以自身为例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或服务。

  7月11日,闹得沸沸扬扬的郭德纲(blog)涉嫌虚假广告事件因北京崇文区一位消费者起诉郭德纲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原告王立堂认为,郭德纲在广告中以及事后澄清时都坚持自己曾亲自试用该产品,确实有效,这个说法恰恰是郭的“软肋”。他认为郭德纲侵犯了他的知情权。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截至8月1日,王立堂告诉记者,法院并没有按照程序(开庭前原被告双方交换证据)将起诉书交给郭德纲,而郭德纲也没有来法院领取起诉书。

  他认为,法院是想在不控不辩不审的状态下驳回他的起诉。

  王立堂的遭遇似乎再次印证了消费者告名人代言的怪圈:因名人而购买产品或服务→效果让人不满→欲起诉名人换取关注→名人代言无法可管→官司不了了之→名人再次代言→……

  这个循环往复的怪圈,不会因消协一纸公开信而终止。名人乱代言是否无法可想?

  我把郭德纲拉进“代言门”

  “要不是郭德纲,

  我也不买这茶”

  记者辗转联系到起诉郭德纲的王立堂。61岁的他中等个儿,在一家企业做顾问,不胖,但挺怕自己发胖。

  “我原来腰围二尺二,现在穿二尺七。都说花钱宁买老来瘦,绝对不敢胖,胖了之后人发懒。”

  今年4月份,王立堂到保定出差,在《保定晚报》上看到郭德纲做的“藏秘排油”整版广告。王立堂虽然不是铁杆纲丝,但他喜欢相声,也欣赏郭德纲。

  “我对现在的相声有点失望,它走到电视台里、走到奔驰宝马里,走不到群众中来。其实它就是个穿圆领衫、挎篮背心的艺术,你非让它穿上西服,它就变味了。

  这个时候的郭德纲能红起来,跟老百姓对现在相声的失望有关系。可以肯定地说,郭德纲对相声艺术有贡献,他的贡献就是把相声拉回民间。我在保定一看到郭德纲的广告就非常关注。要不是郭德纲,我也不买这藏秘排油呢。”

  王立堂向记者出示那张让他动心的“藏秘排油”广告。整整一大版,郭德纲服用产品前后对比照片赫然其上,广告标题很打眼《打破明星减肥广告先例,郭德纲先试产品后代言》。“三小时排油,迅速抹平大肚子”,神奇的宣传,再加上有大明星的亲身体验,这样的广告轰炸让他对这种减肥茶上了心。

  “随后,我就到了药房,一看是29块钱,也不贵,听人说一个周期是3盒,我就又买了一盒。并从这盒开始服用。”

  “我喝了有近十天,还真是有效果,不但三个小时不排油,我还便秘了。” 说到这,王立堂自己呵呵笑起来。“后来有人告诉他,网上说‘藏秘排油’有问题了。然后我看到的是辽宁工商局查处它是虚假广告,后来又看到网上有媒体的报道。这些文章都是对藏秘排油提出质疑,我就感到这个减肥茶问题大了。”

  “我觉得

  一定要有人出来说话”

  此后,王立堂就开始跟藏秘排油较起真来。“我上网查,查到它的批文号是瑞梦百草减肥茶。批号时间是1998年,历经8年后,百草减肥改称藏秘排油茶,你这就要开始忽悠人了。我找到广告食品审查办法,办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必须说明产品名称。这就是说,不管谁说,哪怕你是郭德纲,也要说明它是百草减肥茶,不是藏秘排油。找遍所有郭德纲嘴里的话,没有一句是百草减肥茶。”

  随后,他给卫生部打过电话,当时是想查藏秘排油茶的保健食品批文,卫生部一个南方口音的人接的电话,把情况告知对方后,对方说让他别喝了。

  “你这样铺天盖地的名人广告欺骗性比较大,哪怕是腐朽的东西,也就是卖不动的东西,名人一代言,然后开展广告轰炸,一下子化腐朽为神奇,实际上这样是把大家推到坑里去了。”

  “我就是觉得一定要有人出来说话了,老百姓维权太难了。他是弱势群体,很多事情他不知道怎么处理,法律法规也不太懂。他只是凭借自己朴素的感情,比如对明星的喜爱,一旦上了当,他上哪说去?这时候我就想打一把官司了。郭德纲在这事上忽悠得太厉害了,作为名人,代言某个产品时是不是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然后一点责任都不负?”

  三问郭德纲

  王立堂的起诉书写了4000多字。“我写成两部分,广告违法的部分和构成欺骗的部分。我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告他侵权。我要他停止侵权、挽回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具有戏剧性的是,在他的起诉书中,王立堂没有把郭德纲的身份写成相声演员,而是写成了广告艺人。“我说郭德纲以演艺成名、以广告致富。”

  王立堂在起诉书中,这样陈述郭德纲在《保定晚报》上代言藏秘排油茶的行为。

  “他在《保定晚报》的上述广告中以名人消费者形象现身说‘茶’。郭德纲说他为了证实效果专门在医院体检;说喝了‘藏秘排油茶’大便通畅了、肚子明显小了;说:‘藏秘排油茶里有上百种营养物质,除了排油养肠,它还能保护肾,降血脂。’‘藏民整天都喝二十几碗酥油茶,却几乎没有大肚子,可见藏茶功效。’自称为‘非著名相声演员’的郭德纲在广告中扬言‘借助自己的知名度,在百姓中兴起一股藏秘排油热。”

  王立堂说,郭德纲的广告言行让他觉得忽悠得太过火了。“郭德纲不是作为一般的广告模特出现的,他是以消费者的名义出现,希望以他的知名度掀起藏秘排油热。这些就是说明有他的主观意图的表示在里面。”

  面对记者,王立堂干脆作为消费者提出三个要求郭德纲回答的疑问:

  “第一,你不但说了这么多话,还提供了大量照片。你看这张照片,郭德纲肚子哪有这么大过?你有一张照片说自己喝了一个月,减了20斤。要照这个逻辑下来,相声里有个经典的段子叫‘笑一笑、十年少,再笑就笑没了’。那你郭德纲老这么喝下去,你将来是不是成麻杆了?

  第二,你在这里面宣传它有百种营养成分,你怎么知道的?你说西藏人每天喝二十多碗酥油茶,你去过西藏么?你了解多少藏民?我专门买了本藏药典,我查遍了藏药典,没有一种藏药包含在这里面,主要原料都是内地常见中草药,我就问你藏茶何来?

  第三更要命,你说它不但排油养肠,而且保肝护肾降血脂。你根据什么说这个东西就有这么多功效?你这不就擦枪走火了吗!”

  “经纪人的辩驳

  恰恰撞在枪口上”

  据媒体报道,在王立堂起诉郭德纲后,郭德纲的代言人王海这样回应,“这个本身是因人而异的东西,我用了管用,你用了不管用我也没办法,其实到现在我也在用。”王立堂觉得王海这样的回应恰恰撞在了枪口上。

  他翻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给记者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的情形和内容之一:“不得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我觉得郭德纲有误区,包括他的经纪人王海,始终没绕出这误区。你郭德纲不应先试产品再代言,而是应先学法律再做广告。你做广告可以,但你要懂法,要不然就让你的经纪人学好法律,合同怎么签,出了问题怎么办。碰上糊涂的经纪人,就把名人给耽误了。至少在这件事上,从媒体的报道中来看,王海没有全明白。”

  王立堂想通过这场官司让郭德纲知道两件事,“第一个就是你以后应该先学法律,第二个,你不要老认为自己永远正确。”

  “他变味了,也是个从来不认错的人。” 王立堂这么总结郭德纲成名之后的表现。在为藏秘排油茶代言这事上,他觉得郭德纲错在“你(指郭)以消费者的名义出现在广告里,这就等于在这个广告中,有你的策划和设计。在别人这样大张旗鼓做违法广告时,你没有否认、反对,现在还积极地替它辩护。”

  王立堂现在等待法院的最后定音。未来开庭后的焦点也在于他与郭德纲,或者可以说消费者和代言广告的名人之间,法律的天平到底偏向谁?

  “我想赠郭德纲一首诗”

  记者结束采访当天晚上,王立堂写就一首打油诗想赠给郭德纲。

  8月1日中午,王立堂告诉记者,崇文区法院派人致电,请他到法院“谈谈”。同时告诉王立堂,崇文区法院尚未将起诉书送达到郭德纲一方手中,而郭德纲一方也没有主动领走这份“烫手”的起诉书。

  ◎王立堂致郭德纲◎

  广告艺人郭德纲, 相声广告两头忙。

  只为赚钱不学法, 广告处处有虚假。

  藏秘排油名不实, 真名百草减肥茶。

  茶叶加上点草药, 全与藏茶无牵挂。

  郭称半月减六斤, 现身说茶把口夸;

  又说一月轻二十, 到底效果有多大?

  喝上一年人如纸, 微风一吹就飞啦。

  再喝一口人没了, 您说可怕不可怕?

  郭说不仅能排油, 还能养肠降脂肪;

  又说治疗亚健康, 保肝护肾功效强。

  倘若喝茶能治病, 医院全可不开张;

  “藏秘排油”遍世界, 医生护士全改行!

  起诉名人郭德纲, 好比让他上学堂。

  广告不是说相声, 他想说啥就说啥;

  广告不是演小品, 忽悠过火就违法。

  广告一定要真实, 内容不能有夸大;

  广告一定要合法, 内容一定要审查。

  希望名人能学法, 莫做法盲两眼瞎;

  希望名人能知法, 知道广告该说啥;

  希望名人能守法, 利民利己利国家。

  禁绝名人乱代言四大难点

  相关法律 宽待名人为难律师

  王立堂并不觉得自己一定能打赢这场官司。在采访过程中,王立堂表示自己只是觉得“应该有人出来说话”。

  和名人打官司有多困难?名人代言为何难禁难绝?

  难点一:

  相关法规形同虚设

  记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表述:“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而郭德纲为藏秘排油所作的广告中,则以使用者的身份示人。“就算郭德纲真的使用了这个产品并有效,他在道德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法律是不允许的。”著名广告策划人叶茂中告诉记者。

  叶茂中认为发布这支广告的媒体也存在失职的过错。“假如拿到某个媒体,媒体广告部就必须来审核广告内容是否违法。我就一直搞不清楚这个非常明显的违法广告怎么就能发布?”

  据记者了解,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自从今年4月被本报曝光为违法广告以来,工商部门曾表示要查处,但3个月之后,此广告仍然安稳地待在北京城各个角落。

  8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欧树芳明确告诉记者:“没结果。”当记者追问下去时,她便让记者与宣传处联系。宣传处工作人员吴松则表示“还在调查中”。

  难点二:

  《广告法》不要求名人负责

  叶茂中本人也经历过一次“明星官司”。

  他在2000年拍摄的赵本山主演的保暖内衣广告中,外星人惊奇于赵本山被冰冻上了还不觉得冷。赵本山得意地称:“某某牌保暖内衣,地球人都知道!”

  广告播出之后,包头市有一个老百姓就起诉了赵本山,声称是看了赵本山的广告后才买的产品,但觉得没有赵本山说得那么保暖。

  “这属于正常夸张,赵本山根本不需要应诉。”

  但叶茂中也表示,郭德纲此次身陷“代言门”是因为广告和产品本身“硬伤”太多,已不仅仅是“广告手法适度夸张”的问题了。

  记者仔细翻阅了《广告法》,发现在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中,承担责任的主体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中标明:“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依然没提及名人要承担的责任。

  另外,《产品质量法》规定:“广告的制作者和传播者作虚假宣传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制作者一般指商家,传播者指发布广告的媒体。而代言人扮演的角色实际是广告的参与制作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更多是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规定商家如何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看来,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的确不容易追究广告代言人的责任。

  难点三:

  经纪人不专业

  何不学学奥委会

  “郭德纲的事情,肯定是经纪人不专业。厂家有没有卫生、生产、销售许可证?经纪人首先要把关。奥委会是最好的榜样。不是说谁给钱多,就给你独家供应商资格的。”叶茂中说。

  “大陆艺人里面也有专业的,但是少。比如李冰冰(blog)的经纪人李雪,至少要问问我,这个品牌怎么样,品尝一下好不好吃,到厂家看看,和老板接触接触,要求看相关文件。我觉得这就挺专业的。如果说每个明星的经纪人都能像李雪那样,可能很多事情就没有了。”

  难点四:

  与名人和商家对簿公堂对律师要求太高

  刘嘉玲刘晓庆唐国强,再到如今的郭德纲,相比名人们铺天盖地的娱乐新闻,由于代言而成为被告似乎寥寥无几。而在这少数几个消费者诉广告代言人的案例中,消费者无一胜诉。

  记者采访中遇到的难题之一是几乎没有律师表示自己擅长或愿意接受这样的官司。

  “无法可依,太考验律师诉讼的技巧。”北京方正律师事务所的刘洪伟律师认为这是导致告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官司并不好打的根本原因。

  “如果广告影响特别恶劣,法律依据依然不是很明确。这就要求律师有很高的诉讼技巧。如果我打这类官司,更多的是打社会责任牌。但说实话,商家和名人胜诉几率更大。”刘洪伟说。

  四问名人乱代言

  立法缓慢 只能依靠行政命令吗

  疑问一:

  明星签的免责条款

  法律承认吗?

  叶茂中告诉记者,明星,尤其是港台明星代言时与厂家签订的广告合同之中有这么一个条款:“产品本身品质引发的问题,和代言人没有关系。”

  “这是一个行业惯例了,否则谁还敢接广告啊?”叶茂中认为这个条款不仅合理而且合法。

  梅婷(blog)的经纪人表示,广告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她很清楚:“厂家和明星都不希望因为质量问题发生纠纷。”

  “免责条款”是否是名人的护身符?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方正律师事务所刘洪伟律师。“这样的条款只在他们二者之间有效。如果产品伤害了第三方,条款对他们来说是无效的。”

  疑问二:

  法治社会,

  只能依靠行政命令吗?

  “有什么办法能让名人别乱收费呢?立法……”记者刚提到“立法”二字,就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所打断。

  “立法太慢。”王前虎说,“最近工商行政部门对电视购物广告做出了一些规定。行政命令最快速见效。这个做法我觉得可以借鉴。有执法能力的部门可以根据法律给予的授权,对产生的一些问题加以细化。”

  “最好发一个行政命令,让名人都别做商业广告了。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出台规定,要重点查处社会公众人物为药品、保健品做广告,如果是以成文的行政命令发布,就没那么多事了。”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说。

  疑问三:

  立法究竟有多难?

  几乎所有人都提到法律空缺和立法难度。

  刘洪伟律师说:“我们国家是成文法,立法具有滞后性。但国家工商总局重点查处药品广告中的名人代言,我认为这是立法上很重要的一步。”

  “但我希望这项措施能早日上升为法律法规,毕竟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院适用的是法律法规。而规章主要是从行政的角度来追究责任。”

  刘洪伟认为,要真正立法还必须解决两大难题:

  首先,“名人”的范围如何界定?

  其次,名人代言商品是指所有流通的商品还是某一部分商品?

  “相关的立法应该属于《商法》范畴,它应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并列。”

  疑问四:

  能否增加无良商家

  和名人的违法成本?

  刘洪伟告诉记者,即使消费者胜诉,所得的经济赔偿也是很有限的。

  “我国法律赔偿遵从的是填平原则,只是一种经济补偿。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才有双倍赔偿的规定。而国外赔偿是巨额的。”

  而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司工作人员处得到的回答是:“法律让我们怎么罚,我们就怎么罚。”

  名人回应“公开信”

  支持立法 表示接广告之前会考核产品

  满文军

  没有法律,名人乱代言只能沦为饭后谈资

  有歌迷就告诉我说因为喜欢我,所以选择了我代言的圣象牌木地板。作代言可能会让你在短时间内赚到一大笔钱,但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我和周围的朋友,比如那英孙楠对代言广告都很谨慎。我们不会轻易相信商家,而且特别不轻易为药品代言,人命关天。

  不应该仅仅是劝告名人代言要谨慎,各层管理部门对产品的监管力度也应该加大。

  以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来说,各个级别的执法部门,眼睁睁地看着没有审批批号的产品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

  有时艺人也是无辜的,面对厂商,完全不知道从何下手,也不知道商家应该给他们出具多少证明,只能依赖经纪人和律师,希望他们能做得更专业。

  我觉得最重要还是要有一个立法。

  如果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只是被作为茶余饭后的话题评论,是没有任何力度的,某某艺人最多受到道德的审判。

  只有相关的法规来约束商家和艺人,这个市场才能更加有序。

  付笛生:

  全力支持

  不明白自己是否要负责

  “这个全力支持。”付笛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已经听说北京市消协发布的关于提醒名人慎重接广告一事。但对于郭德纲被告一事,他说自己不太清楚。

  目前,付笛生夫妇代言着某品牌的妇科用品广告,记者问他跟代言厂家之间是否签有免责条款,付笛生说自己不明白这个免责条款。记者问他,如果他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有消费者提出并质疑,他是否要负责任。付笛生停顿了一下说,没有听说这个。

  梅婷经纪人:

  不能对明星代言

  一概否定

  “对于代言产品的选择,我们有自己的标准和原则。”梅婷的经纪人费小姐告诉记者,梅婷主要代言了助动车、饮料和服装类广告。“经纪人一定要替明星把关。在饮料上市之前我们就喝了,服装我们自己也穿,助动车也用。”

  费小姐说,对于这些大众类的产品,他们都会要求厂家提供国家相关行业的资质证明文件等,不过,她认为明星不可能到厂子去一一验证。

  “明星代言有助于提升厂家品牌知名度。”费小姐认为,不应对明星代言一概否定,应该给那些产品做得不错的企业一些空间和机会。

  吕丽萍(blog)

  没拍过有问题的广告

  “各有各的爱好,不一样。”吕丽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她对消协的公开信没有什么看法。不过,对于接拍广告是否要提前对厂家和代言产品进行考核验证,吕丽萍说肯定会的。

  “有问题的广告我没有拍过。”对于跟厂家之间是否签有免责条款,吕丽萍说自己没有拍过那种广告,所以她并不知道免责条款。

  国外:媒体会“搞臭”明星乱代言

  欧美国家对待名人广告的通行做法是视形象代言人广告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消费者可以据此担保索赔。

  美国要求广告的形象代言人必须是此产品(服务)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美国摇滚巨星杰克逊曾为百事可乐做广告,但有人发现他根本不喝汽水后,一时间他被公众列为知名度高却被普遍讨厌的人物。

  “名人乱代言不能仅仅靠法律来解决。事实上美国在这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美国的法律是判例法,各州的立法情况不一样,对名人涉嫌虚假代言,每个州的处理也不太一样。状告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有人胜诉也有人败诉。所以社会的意识和媒体的影响也特别重要。在美国一旦某个明星代言的广告涉嫌欺诈,媒体就会密集地给予负面报道,舆论就会让他名誉扫地,因此名人作代言一般都很谨慎。”

  不少欧洲国家规定,明星做广告的商品必须是该明星长期用过的,一旦发现该明星没有使用过该商品便做广告,明星就要负法律责任。法国电视主持人吉尔贝就因为为一款戒指做虚假广告而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功效。

  近九成受访者不信任名人广告

  火柴(女 21岁 大学生):

  出了问题,你能退了广告费吗?

  “我不会因为某个明星做了产品的代言人就选择去购买,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而且广告中有很多不实之处,根本不能相信。

  在责任方面,一旦产品有质量问题,名人不但要把所拿的广告费退出来,而且还要有所赔偿,这样可以让明星在做代言人之前心里有所顾忌,对产品进行一定的考察和试用。”

  哼哼(男 19岁 大学生):

  明星也是消费者,凭什么让明星负责?

  “明星做代言都是广告商和厂家的宣传策略,明星只负责宣传产品,至于产品有没有质量问题,这不在明星的职责范围之内,他们又不具备什么专业知识,怎么检测产品质量?明星首先也是人,也是普通消费者,凭什么让他们先做试用者呢?

  产品出了问题应该让厂家和广告商负责,与明星没什么关系。”

  钱某(女 40岁 教师):

  乱代言对产品也不好

  “名人代言要考虑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如果一味地乱代言,时间久了,就会失去大家对他的信任。广告商也应该慎重选择产品的代言人,像郭德纲做的广告就不合适,他本身就有争议,有很多人不喜欢他,他所代言的产品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张某(男 29岁 职员):

  要脱产教育违规明星

  “现在明星代言产品太不规范了,简直就是没人能管得了他们。章子怡给某化妆品做了代言人,其实人家大腕根本不用这种便宜货。这还算是好的,像唐国强给某医院做的广告,简直就是自毁形象。

  约束明星代言可以采用限制的办法,比如让他们多缴在广告收入上的

个人所得税,或者要想代言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府审批,当出现违规行为的时候,就对他们进行脱产教育。”◎文/本报记者 陈万颖 张薇 颜雪岭 实习记者 张卫华◎摄影/本报记者 吕家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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