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李某某属于未成年依法有据

2013年09月26日12:31  新浪娱乐 微博

  新浪娱乐讯 今日(9月26日)上午,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李某某因强奸罪获刑10年。审判后该案审判长秦硕法官通过网络回应了网友对与李某某年龄的质疑,称确认其为未成年人依法有据。

  秦硕称:“在我们的刑事审判实践中,认定未成年与否,主要是根据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文件、学籍卡、人口普查登记、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有效的证据综合判断,还会进行必要的庭外调查,如调查走访被告出生地、出生医院、学校。因此本案对于各被告的年龄认定都是依法有据的。”(新娱)

(责编: Soul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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