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事件惊动律师界 毛阿敏责任问题起争议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9月11日15:31 华商报
毛阿敏韩城金秋大型演唱会失败以后,韩城几百观众联名状告晚会的主办方,在接受观众起诉的几个律师事务所,对要不要把毛阿敏作为被告及毛阿敏到底应负什么责任问题,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昨日本报的相关报道也引起了我省律师界的普遍关注,许多在省内非常有名的律师,虽然对这个棘手问题的意见有些出入,但大多数表示毛阿敏作为被告不太合适,一些律师提出了毛阿敏应该作为第三人的身份在本次起诉中出现。
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律师王炳森表示,演出公司的演出行为是演出公司的主体行为,与毛阿敏没有关系,但毛阿敏作为公众人物,负有一定的公众责任,作为第三人在起诉中出现比较合适。陕西白保群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律师白保群表示,毛阿敏不能作为被告,但可以作为第三人,但毛阿敏也可以作为第三人要求主办方作出赔偿,因为主办方没有做好组织工作,致使她的名誉受损。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律师章龙表示,毛阿敏不具备第三人的条件,因为毛阿敏已经按时演出了,她没有违背“契约”。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律师许小平表示,毛阿敏不能作为被告和第三人,因为,毛阿敏完全是按照合同演出,而且即使主办方的演出没有这个内容,但当地的文化局批准,就可以视为合法。(记者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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