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尔滨制药六厂生产的盖中盖口服液的电视广告铺天盖地,濮存昕、宋丹丹、蒋雯丽等众多明星轮番上阵,苦口婆心地极力鼓吹之。好在这些腕儿们“出卖”的是他们自己或其“家人”,那也无可厚非。但最近一则广告就让许多观众有些受不了了:一位纯真的孩子,展开一封信深情地朗诵:“巩俐阿姨,您寄给我们希望小学的盖中盖口服液,现在同学们都在喝……”而长着一张冷美人面孔的巩俐,矜持地接受着孩子们的赞美和感谢。
该广告播出之后立即受到一些观众的质疑。他们表示从来没有从新闻媒体上看到过有关明星巩俐给任何希望学校捐赠口服液的事迹报道,电视广告画面上既未出现那所希望小学的影子,更未曾见到那位声音甜美的姑娘的形象。据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已就此则广告向哈六厂正式递交律师函,声称其下属希望小学并未收到过广告中所谓“巩俐阿姨”捐赠的盖中盖口服液,认为哈六厂利用希望工程做虚假广告,损害了青基会的合法权益,也使一向良好的希望工程形象遭到贬损。
至于该广告是否侵权,有待有关部门调查确认,暂且不提;巩俐捐赠口服液是否确有其事,似乎也不重要。问题在于,希望工程是一项纯公益事业,是社会各界人士善心良知的体现。如果将希望工程用作商业目的,促销产品,大牌明星更借用希望工程之名来赚取高额广告费,那实在是对希望工程这项崇高事业的亵渎!
广告画面上,巩俐矜持的脸上露出的一缕温馨的笑容,让人感受到几丝爱意。人们多希望这些温馨、这些爱意是真实的、诚恳的,然而,它却连做戏都不如。它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巨额出场费。在这里,爱心成了商品,可以用来交易。有了国际巨星的极力推荐,厂家可以扩大销量,增加利润,明星可以大赚一笔,可谓“双赢”。但是,他们却是在拿苦孩子开涮!试问哪个上不起学的孩子真的受到过“巩俐阿姨”的恩惠?又有哪个苦孩子真正喝得起盖中盖口服液?可全体希望学校的孩子却都无缘无故地成了商业广告的牺牲品。这对众多真正关心、支持希望工程的热心人士来说,也是莫大的污辱!
广告也要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虚假广告自然要负法律责任;亵渎崇高、玷污他人的广告也要受到社会的审判!
希望学校的孩子已经有过太多的不幸,希望某些“好心人”饶了这些苦孩子吧!(方正/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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