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新浪特约撰稿人邓鲁平就其“春节晚会报道”屡遭“盗版”一事发表了如下声明:
一个时期以来,新浪网影音娱乐频道发表了特约撰稿人邓鲁平采写的大量文娱热点稿件特别是春节晚会独家报道,然而,一些传统媒体和网站不顾作者的事先声明,无视作者著作权,大肆扒窃使用这些稿件,已构成严重侵权,一些文坛“剽客”也多次抄袭剽窃邓鲁平 发表在新浪网的这些稿件,鉴于此,作者邓鲁平特意在新浪网发表声明:
声明
作为新浪网的特约撰稿人和全国多家报纸的特约记者,本人借助文娱界人士的帮助和网友、读者的捧场,在新浪网站和一些传统媒体发表了大量文化娱乐独家报道,特别是历年的春节联欢晚会独家报道。鉴于这些作品均系本人深入“一线”独家采访写作而成,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故此在刊发时特意按照著作权法要求,注有作者声明“声明:本人稿件著作权所有,未经许可谢绝转载,反对任何形式的剽窃和“借用”,侵权必究!!!”字样。
然而,一些网站和个别传统媒体却无视作者声明,无视作者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从新浪网大量扒窃使用本人稿件,并且没有标明出处和作者姓名,已经构成了严重侵权。
而个别文风不正的媒体娱记和撰稿人,也程度不一地从新浪网抄袭剽窃了本人的稿件,更有甚者全篇使用了本人稿件,或大量“综合”本人稿件内容拼凑成文章,或以“求证”为名行剽窃之实。目前,在黑龙江、辽宁、四川、陕西、北京、江苏等地均发现“盗稿人”,对此,本人将委托律师采取法律手段一一解决。
本人再次严正声明:本人稿件未经本人许可和授权谢绝转载、摘编,网站与媒体摘转本人稿件,请事先通过新浪网征得本人书面同意。之前已经从新浪网摘用本人稿件的传统媒体和网站,请在两周之内与本人联系(E-mail:dlp8203@2911.net),逾期本人将依法对侵权者提起诉讼。
另外,作为一名资深撰稿人,本人对同行一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愿意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看到百花齐放的局面。不过,对于个别娱记不顾客观事实、先入为主自以为是贬低同行的做法,本人深为遗憾。在此一并声明,如行文中涉及本人和本人稿件内容评价,请务必客观,否则我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名誉权和“稿件信誉”。
声明人:邓鲁平
200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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