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第八届)四川电视节
“金熊猫”国际动漫数字博览会
2005年11月25日-29日
中国.成都
“金熊猫”国际动漫数字博览会参展规则
一、“金熊猫”国际动漫数字博览会举行的日期、地点:
1. 日期:2005年11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20:00
2. 地点:成都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号馆(现代艺术馆) 成都市沙湾路258号
二、参加者申请:
1. 参展者须如实填写《2005(第八届)四川电视节“金熊猫”国际动漫数字博览会申请表》,在2005年10月20日前提出申请的参展者可享受展台租用费的优惠政策,10月20日之后提出申请的参展者不再享受展台租用费的优惠政策,并请将填写完整且具备有效签章的申请表于11月1日前寄送至主办者。
2. 若未能按第1条规定的日期将上述材料寄送至主办者,主办者将无法保证本届博览会会刊收录有关信息。
3. 参展者均以支付定金的先后顺序选择展位,在收到参展商书面参展申请和全部汇款后,方能认可参展生效,且主办者具有保留批准或拒绝申请的权利。
三、费用支付:
1. 标准展台或空地租用者,在提交申请表时须支付全部展台费用的30%作为定金,并将支付凭证传真给主办者。请于 2005年11月15日前将全部租用费用付清,支付时请注明“金熊猫”国际动漫数字博览会展台费。 租用者不按规定日期付款,主办者有权取消其预定的展台并拒绝其参展。
2. 如已付租金,但由于某种原因想退出,请于2005年11月10日前,用书面形式通知主办者,否则所付租金不再退还。
四、进场安排:
展台租用者须在主办者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展台的搭建、装修及拆台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是:
布展:2005年11月22日-24日 每天9:00--17:00
撤展:2005年11月30日 9:00--17:00
五、展厅管理:
1. 所有参展商须遵守有关海关、保安、展品运送、宣传品派发及宣传推广活动的相关规定。
2. 2005(第八届)四川电视节“金熊猫”国际动漫数字博览会展场分为国际动画影视节目展区、动漫作品展示区、动漫出版物、音像制品、衍生产品展销区及数码娱乐产品展销、游戏竞技表演区、放映区、服务区等。所有参展人员须到主办机构指定的地点注册报到办理“参展证”,佩戴证件后方可进场,一人一证,不得转让。凡租用一个9平方米标准展台可拥有2张免费参展证,凡租用一 个15平方米标准展台可拥有3张免费参展证,凡租用空地者,36平方米可拥有8张免费参展证,空地增加以10平方米为一个单位计算,每增加一个单位可拥有2张免费参展证。超过以上标准的展台工作人员须交纳注册费并办理参展证方可入场。
3. 展期五天,在2005年11月29日下午17:00展览会正式结束前,参展商不得拆离展台,不得将展品搬离展场。正式拆展期间,参展商须办理展品离场许可证后,方可携带展品离场。
六、其它:
参加者如另有酒店预订,旅游服务等需要,请提前与主办者联系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