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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家:《风声》构思不来自《暗算》 杨健报复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01:53  南方都市报

  《暗算》电视剧改编权已过期

  南方都市报:制片方起诉你的事情你是刚刚知道吗?

  麦家:我至今没有收到什么法院的通知,如果不是媒体找我,我根本不知道此事。

  南方都市报:你怎样回应他们的说法?

  麦家:完全是一派胡言!《风声》不是根据《暗算》剧本生发的小说,《风声》的最早构思来源于我的另一个电视剧《地下的天空》。虽然当时制片方也买了《地下的天空》的电视剧改编权,但著作权还是我的,我有权重写它。她说我剽窃,我剽窃谁了?我的《风声》剽窃了我的《暗算》或《地下的天空》?这不很滑稽吗?事实上他们买我《暗算》和《地下的天空》电视剧改编权也已经过期,上个月还有人找我想重拍《暗算》呢。我现在连这两部作品的电视剧都可以重新拍了,难道还不能重新写小说吗?

  南方都市报:制片方的律师称,《风声》的内容更接近《暗算》剧本,而不是《地下的天空》?

  麦家:那就说明他没有比较过这两个东西。再说了,《暗算》的剧本也是我写的。

  南方都市报:制片方声称《暗算》剧本的著作权是属于他们的,有这样的约定吗?

  麦家: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风声》是个完全独立的作品。《风声》出版以来先后有四十多家影视公司来跟我谈电视剧改编,如果《风声》仅仅《暗算》的剽窃或重复会这样吗?这些投资人都是看过《暗算》的。昨天我看到消息后即跟最后购买《风声》改编权的投资人反映了情况,表示如果有疑虑可以取消合作,对方听了哈哈大笑而已。这种信任我想不是针对我个人的,而是对《风声》这部作品的。如果他们有疑虑,跑还来不及呢。

  《风声》的独创性昭然若揭

  南方都市报:合同中有不能根据剧本的人物、情节再创作的规定?

  麦家:有。但现在咨询有关律师后说,谁给她这个权利?合同本身不能违法,如果合同跟法律冲撞,那它是无效的。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我和你签合同约定:我把你杀了,你不追究我的责任。但这样的合同显然是无效的,因为它违背了大的法律。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我国著作法明确规定,不同的人可以创作与他人的先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作品,关键是要有“独创性”。《风声》的独创性昭然若揭,即使是上部《东风》,虽然故事套路上和《暗算》第三部有些相似,但“瓶子”里装的酒是新的。比如说《暗算》中钱之江一出场就知道他是共产党,小说的悬念只是他如何送出情报;《风声》里却是五个人你根本不知道谁是“老鬼”。前者注定钱是绝对主角,而后者注定五个角色要平分秋色。人物关系变化后,决定故事的推进方式也会发生变化。更何况《风声》还有另外两部《西风》和《静风》,《西风》是对《东风》的颠覆,《静风》又是对《西风》的颠覆,你能说它没有独造性?可以说,就算《风声》是其他作家写的,也没有构成对《暗算》或《地下的天空》的剽窃,因为它明显有独立的人物、情节、主题、思想、情感等。至于那个“故事套路”,它是《暗算》的,也是《地下天空》的,还是《尼罗河惨案》和《东方快车》等等一系列列作品的,说到底都是“罐头形式”,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寻找凶手或者案犯。

  南方都市报:你认为那个合同本身是有问题的?

  麦家:那个合同是我对外干编剧活的第一个合同,当时确实不懂,签了一些对我不公正的条款。但这我只有认了,算是交学费吧,除非有些条款与“大法”相抵触,我可以“获救”。

  杨健在报复我对她的起诉

  南方都市报:你之前也在起诉制片方关于署名权等问题,你觉得跟这次被诉有关吗?

  麦家:显然是一种报复性行为。我为什么起诉杨健和制片方?电视剧《暗算》是根据我的同名小说改编,并由我出任编剧的,但现在片子上首先没有按合同要求打“原著麦家”的字样;然后身为总制片人兼出品人的杨健突然变成了第二编剧。就这样我都不想告她,自认倒霉了。但想不到事隔一年半后,即今年六月份《暗算》在上海电视节上获了编剧单项奖,杨健又摇身变成第一编剧去领奖,而我连得奖的消息都不知道。我在这种情况下才起诉她,因为实在忍无可忍,再忍就是耻辱了。这种得寸进尺的人我第一次见,相信也不会再见了。

  连原著署名权都没有了,编剧署名权也遭到了严重侵犯,我告她是一种对作家权益底线的保护,目的就是为了讨回作家的尊严,别无它念。起诉之初我就申明所得赔偿全捐出来。我打官司的没找媒体宣扬,我对自己的名誉非常珍惜,不想通过这种非正常的手段来扩大知名度。但你看看她,我还没接到法院任何通知呢,她已经将新闻稿给全国各大媒体群发了,而且狮子大开口,要358万赔偿。官司还没有启动就已经满城风雨,你觉得这是打官司吗?说到底这是恶搞,目的就想糗我,报复我,也想借此事炒作自己的名声。但我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杨健:很多影视编剧对著作权模糊

  南方都市报:此时起诉麦家,跟他在成都起诉你们有关吗?

  杨健:没有什么关系。我们是就事论事,我们只谈这次《风声》侵权的事情。是非公道,由国家法律来说话。如果麦家把这次的官司仅仅认为是个人恩怨的事情,那我只能说他太漠视法律了。他在四川打官司的事情,现在还没有审判下来。我们就等待最后的判决结果。

  南方都市报:你为什么认为《风声》来自《暗算》剧本?

  杨健:我让有关的专业人士审看过了,他们认为《风声》就是移植了我们拍的《暗算》里的《捕风》。其中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细节等都高度一致,不少对话都是原封不动的。

  南方都市报:麦家是小说《暗算》的作者,又是电视剧《暗算》的编剧,剧本的著作权不属于他吗?

  杨健:电视剧《暗算》的剧本是属于委托改编的创作,我们拥有剧本著作权。麦家作为编剧之一,他只有署名权,不拥有著作权。我们在合同中对这一条也特别注明了。而且,剧本和小说是两码事,特别是我们呈现给观众的这个电视剧,已经不仅仅是麦家一个人的创作了,这实际上是一个集体创作的成果,麦家不能把这个东西拿去又另行弄一个自己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而且我们的合同里面非常清楚地注明了这一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麦家)不得再以《暗算》中的人物、情节、故事、细节等主要元素另行创作作品,否则视为违约。”但他现在是违反了这一合同条款,他的《风声》是既侵权,又违约。

  南方都市报:麦家表示,《风声》不是从《暗算》的剧本,而是从他的另一个剧本《地下的天空》改编而来的,他拥有那个剧本的著作权。

  杨健:我们的律师已经做过对比,《风声》从人物设置、性格、情节以及对话等都跟《地下的天空》不同,而更加接近《暗算》剧本。《暗算》剧本中有很多内容是《地下的天空》中所没有的,而这些内容又恰恰在《风声》中都是存在的。

  南方都市报:你说《风声》对电视剧《暗算》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具体是哪些方面的?

  杨健:我们原来一直是不愿意跟麦家打官司的,我觉得有这样的精力,还不如进行新的创作,否则之前,有关麦家与我们合作中的违约事实,我们太有官司可打了。此次《风声》出版,麦家的行为显然超出了我们能够忍受的尺度,一直以来,都是麦家面对媒体说话,也该到我们澄清一些事实的时候了。随着《风声》在全国发行,牵扯的人太多了,包括书商、销售商、影视改编权等各种问题,我们对媒体公布此事,也是想让大家尽早知道,这本书可能涉嫌著作权方面的麻烦。

  我们行内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也谈到这个问题,就是很多影视编剧对著作权的概念都很模糊,不明白这个著作权到底是怎么回事,总觉得自己写的就肯定是自己的了。所以这个官司对于这方面应该是有法律价值的。

  南方都市报:你对打赢官司很有信心?

  杨健:如果没有一定的证据或者没有一定信心的话,我们绝不会贸然行事,因为法律在我们心目中还是神圣的。这些天听了一些媒体给我的反馈的,感觉麦家在很多概念上还是模糊的,或者说,他应该咨询一下律师再对媒体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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