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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玫再度发表声明 要求媒体停止传播谣言(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3日11:53  新浪娱乐
胡玫再度发表声明要求媒体停止传播谣言(附图)

胡玫

  胡玫力证清白 公开助理与丁军武丹丹往来短信

  新浪娱乐讯 就多家网站转载的“演员丁军自曝曾遭胡玫潜规则”一文,胡玫导演本人特别在新浪娱乐频道独家发表声明澄清谣言。11月21日下午,胡玫又邀请到了多家媒体召开关于网络谣言的辟谣发布会,并准备通过法律手段彻查此事,胡玫新合作方制片人周冰冰也就此“潜规则事件”做出回应。今日胡玫再次发表声明要求网络及媒体停止传播谣言和诽谤,并表示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定要以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维护正当权益。声明如下:  

胡玫要求网络及媒体停止传播谣言和诽谤的声明

  近日,全国一百多家网站竟相刊登炒作一则来源不明、未经核实真相而署名“演员丁军自爆”的网络文称“女导演胡玫潜规则男演员丁军”。文章以莫须有的事件不堪入目的语言对胡玫导演进行诽谤,对胡玫导演名誉权造成极其严重的侵害。

  12月22日,我本人立即通过新浪网发表声明,对该谣言给予澄清,并授权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澄清真相。

  在此之后,丁军夫妇通过电话及十数条手机短信,向我明确澄清该文绝对非“丁军”所写,申明文中所有谣言诽谤都是目前不明身份者冒用“演员丁军”名义所炮制,与丁军本人完全无关。因此,胡玫导演也对他们表示,善意地相信上述自白,并对此前误以为该文出自“丁军”之手而造成的误会和批评表示遗憾。

  在此之后,丁军本人和其妻子武丹丹通过接受《新京报》、《华商报》等多家媒体记者采访,公开表示对该造谣文“非常气愤,根本就是没有的事,完全是污蔑。对丁军和胡导都是一种侮辱,我们和胡导是多年的朋友,关系一直非常好,我完全信任我的丈夫”。

  武丹丹女士公开表示:“此事与丁军无关,是有人在诽谤造谣。”“这件事是对我们双方都造成了伤害”。“虽然我们还找不到这个污蔑我们的人,但我们可以告网站,”“与胡玫导演一起起诉造谣网站。”(以上均据记者刘玮、刘哲等发表的新闻稿)。

  丁军夫妇的上述言论,已足以表明网上流传的所谓“胡玫潜规则男演员”一文与此前伪冒“丁军”名义的博客文“胡玫的封建核心与何新的专制狐媚”,都是出自不明身份的别有用心者之手,旨在蓄意侮辱胡玫导演人格和名誉的网络诽谤文章。

  [新浪网12月22日制作了关于此事件前后经过的完整网页,足以澄清自10月以来即有人冒名“丁军”在新浪发表博客文章连续诽谤胡玫的真相。]

  但不能不令人遗憾地注意到,在真相已昭然大白的情况下,媒体与新闻网站本来应当立即停止对伪“丁军”谣言的进一步传播和炒作,如实客观地转载胡玫导演及丁军夫妇的辟谣言论,澄清谣言,以正社会视听。

  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网络媒体和报刊不仅不刊登上述澄清真相的文章,反而仍在继续炒作、转贴那篇已被当事者丁军本人指认为谣言的诽谤文章。这就不能不令人考虑,这种恶意炒作,是否与冒名“丁军”的文章具有相同来源和动机,以侮辱诽谤我的人格为目的。

  因此我本人在此严肃郑重声明如下:

  1、此前,丁军先生、武丹丹女士在给我及工作人员的多个电话、信及新闻采访中,已明确申明所谓署名“丁军”的诽谤文章与演员丁军夫妇并无关系,纯属身份不明的第三者有意制造的谣言,旨在败坏胡玫导演包括丁军夫妇的人格和名誉。

  此前丁军夫妇也已澄清:新浪网署名“丁军”的博客(现已关闭)并非丁军本人委托开设,而是别有用心者冒名开设的。

  2、鉴于丁军夫妇本人的否认,已足以证明所谓“胡玫潜规则男演员”的爆料新闻是恶意造谣诽谤。本人对于一些网络及媒体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即刊登、转载这篇假新闻文章,表示遗憾!现真相已澄清,本人要求一切刊登这篇伪冒“丁军”谣言的网站,尽快删除这篇诽谤文章,并转载我的辟谣声明。

  3、任何网络传媒如继续转载刊登此文章,这一事实会对本人包括名誉权在内的公民人身权利构成严重侵害。我对这些网媒对公民人权的漠视深感遗憾。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我已委托律师及公证处对上述刊载造谣文章的网站一一取证,进入司法程序,一定要以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维护本人的正当权益。

  4、本人诚意恳求一切有良知的网友和网络工作者提供线索,指证伪冒“丁军”的两篇诽谤文章的首发网址,文章来源和炮制者身份。本人不仅向有助于揭露真相者表示个人的诚挚谢忱,而且给予必要的物质酬谢!

  

  胡玫

  2007年12月23日 12时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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