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成被告被索赔近121万 导演郑晓龙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11:07  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孟丽)刚刚在上海国际电视节上包揽4项大奖的《金婚》,也逃不脱红了是非多的娱乐圈法则。

  近日,一位李女士起诉《金婚》侵犯其著作权和署名权,并向其索赔近121万余元。

  《金婚》被起诉 对方索赔近121万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是编剧王宛平的老同学,曾受邀写该剧后25集的初稿,并和剧组签订了合同。10集的初稿完成后,制作方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支付了她一部分费用,之后她又按约定完成了后15集的初稿,并按剧照的要求做了修改后交了上去。但后来她接到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退稿通知,对方还和她约定,在前25集为李女士署名“策划”,后25集则为她署名“编剧之一”,同时,制作方也支付了她后15集的初稿稿酬。

  李女士称,该剧播出前后,所有网站、媒体的信息、海报等宣传品上,编剧的署名栏里都没有她的名字;前25集的片头署名里也没有将她署为“策划”;《金婚》的DVD外包装、一些地方电视台的字幕中也均未为她署名。

  同时,李女士认为,《金婚》的后15集里用了许多自己初稿中所写到的情节、人物、细节、对话等,违背了“退稿”的约定。因此,李女士起诉《金婚》,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121万余元。

  郑晓龙喊冤 署名可能被广告冲了

  对于《金婚》被起诉,北京电视艺术中心表示:“李女士的剧本剧组不满意,所以被退稿,王宛平重写了后25集的剧情。”他们认为,李女士的诉讼请求不合理。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正在筹备《金婚2》的导演郑晓龙,郑晓龙表示,对这件事情他们也感到很冤枉,“我们给了她稿酬,而且也为她署了名的,但是你知道,现在有些电视台,包括央视也这样,它会用广告覆盖电视剧的片头片尾,你根本看不到署名什么的;还有就是电视台为了追求广告的利益,会掐掉一些片头片尾,这个也怪不到我们。而一些电视台播放《金婚》后25集的时候,用的还是前25集的片头片尾,可能因此就没有她的名字。”

  对于李女士提出的诉讼,郑晓龙表示:“既然她起诉了,那就交给法律来处理吧。”

  备受瞩目的《金婚2》将于今年9月开始正式筹备,目前编剧王宛平的剧本还未完成,郑晓龙透露,《金婚2》极有可能会更换主要演员,但具体是换张国立还是蒋雯丽,郑晓龙表示,等到确定后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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