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明星全接触 >正文

吴若甫绑架案今日二审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2:55 北京娱乐信报
吴若甫绑架案今日二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附图)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吴若甫

  信报讯 今天上午9时,“吴若甫遭绑架案”二审将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天下午,市高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这个消息。

  “吴若甫遭绑架案”首犯王立华的辩护律师昨天下午告诉记者,由于不服一审法院所作的判决,该案中的10名被告人有9人提出了上诉,其中包括案件首犯王立华,只有第二被告王庆晓没有提出上诉。

  “我的基本辩解意见不会变的,还和一审开庭时的意见一样。”为王立华辩护的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的韩冰律师说。

  去年2月3日凌晨,26岁的北京市崇文区无业人员王立华伙同浙江无业人员朱平全、朝阳区农民郭立新,冒充警察持枪在朝阳区豹豪酒吧门前将欲驾车离去的影视演员吴若甫,绑架至顺义区王立华等人的租住处,并向吴索要赎金。后将吴若甫交被告人王庆晓看守,王立华等3人到吴的住处掠走摄像机及存有210万元的存折。公安机关于当天将4名案犯抓获,同时将吴若甫解救。郭志霞

  除上述犯罪事实外,王立华还纠集北京无业人员董立民等案犯制造了多起绑架案。

  去年10月14日,市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分别以绑架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死刑,没收3人全部财产并连带赔偿受害人家属生活、丧葬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继续追缴3人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另外7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15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郭志霞/文

评论星光无限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