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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硕音乐剧思考:音乐剧电影才是我们的理想(2)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1:08 新浪娱乐

  1,近年来,关于何为音乐剧、需不需要对音乐剧进行定义、如何发展原创华语音乐剧等问题,一直处于不断地争论之中。其中对现有许多所谓原创音乐剧的“音乐剧”特性的不断追问、质疑,其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对中国传统“歌舞中心主义”的解构。所谓“歌舞中心主义”,是指在中国歌舞娱乐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歌、舞、剧为核心价值标准的艺术观念。传统上,中国的戏曲、歌舞剧都是以“以歌舞讲故事”作为核心价值标准而逐渐建构起来的,所以,当音乐剧成为中国当今最时尚的舞台表演形式时,由于缺乏对欧美经典音乐剧的系统
研究,许多专业人士便匆忙将中国传统上 “以歌舞讲故事”的那一套创作与美学标准拿来引导中国原创华语音乐剧。

  对歌舞的审美价值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歌舞具有的纯粹肢体语言、声乐形式,另一方面是歌舞被赋予的、所包容的文化内涵。所以,歌舞的审美价值看似独立,其实仍然受到娱乐方式或艺术形式所赋予的许多超验价值的制约,而不仅仅是纯形式、纯技巧的视觉或听觉感受所能感知的。中国传统戏曲和歌舞剧的“歌舞叙事”的这两个方面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一种“半自律”的状态。

  在“歌舞叙事”的发展中,由于支撑“歌舞叙事”审美价值的传统文化不断受到新兴文化和娱乐方式的冲击,所以,有了传统性很强的中国戏曲文化,也有了娱乐性更强的中国歌舞剧表演方式。这些歌舞元素一旦与戏曲虚拟和写意的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特殊美感进行对接、牵手并融和时,便构成与戏曲对称的歌舞特色;一旦与传统上的歌舞剧表现规律进行对接、牵手并融和时,则构成与歌舞剧对称的歌舞特色。举例来说,“以歌舞演故事”乃是戏曲艺术的基本特征,而音乐又可称之为戏曲艺术的灵魂。从戏曲艺术的表现形式来说,无论是其剧本结构、舞台表演,还是剧种风格,无不融会在音乐之中。因此,音乐成为了戏曲中区别不同剧种的重要标志。对于传统上的歌舞剧而言,也是如此,音乐同样决定它的艺术风貌及其水准。音乐能否与戏曲和歌舞剧完美结合,并达到和谐统一,将直接影响一个剧目,乃至一个剧种艺术呈现的高低。

  “歌舞叙事”确实是中国戏曲和歌舞剧独具特点的个性之处,它在建构核心的价值标准地位的过程中逐渐具有了一种独立的审美艺术价值,但它并不全部是一种音乐剧意义上的歌舞价值美学。当国门打开,欧美音乐剧不断涌入中国,并显示出越来越强劲的市场效应的时候,毫无准备的中国人一时看花了眼,在这种严峻状况下,又缺乏特别有效的对应措施,于是,传统意义上的“歌舞叙事”格律和美学趣味理所当然地成为某些人能最快,也最上手的武器。近期中国一批看似音乐剧实则不是音乐剧的歌舞剧开始泛滥成灾。

  “歌舞等于零”对于“歌舞中心主义”的解构正是在“歌舞叙事”的这种“危机”状况的推动下产生的。

  2,音乐剧若离开了歌与舞的艺术韵味,就失去了音乐剧具有的艺术特色,因此看守住这条底线是正确的。然而单凭借这条所谓的“底线”,不可能解决音乐剧发展的根本问题。以歌舞演故事的传统在中国一直就存在。发展中国原创音乐剧,这不是根本性问题。换句话说,歌舞只是技巧,不是灵魂,这也是我们主张“歌舞等于零”的重要原因。

  那么,发展中国原创音乐剧必须要守住的最重要,或者说,中国目前最稀缺的底线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中国音乐剧肯定前途黯淡。

  我们一直主张,现在中国最缺乏的是使音乐剧得以成为音乐剧的国际化导向的方法呈现和美学诉求。艺术创造不等同于科学创造,不管是音乐剧还是歌剧、舞剧、话剧,都有其内在的创作规则,这些创作规则,是对于数百年来人们审美兴趣的反映和积淀。对音乐剧固有的方法呈现和审美诉求的重视与趋同,就必然向传统歌舞剧的创作规则和审美方式提出挑战。所以,全球化背景下当代音乐剧的方法呈现和审美诉求问题,不是简单的审美趣味问题,而是音乐剧作为独立学科的专业走向问题。如果要想独具风采,这条底线就必须坚守。一万个人有一万种戏德,难以强求一律,也不应强求一律。各种各样的歌舞形式探索都可以进行,但只要是音乐剧,就必须重视音乐剧固有的方法呈现和审美诉求,这是认识音乐剧最根本的立脚点,是音乐剧最重要的识别系统,,是人类音乐剧得以存续的慧根之所系。它们作为音乐剧最重要的评价标准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否则,一个百年智慧与灵气结萃而成的娱乐品种在中国就可能消失在历史的尘影中。除非不怀好意,没有一个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

  也许有人会说,音乐剧作品在西方也有良莠之分,在中国,不优秀就不是音乐剧了吗?就像残障人,他们有残疾,可他还是人,你不能说他不是人。制作者愿将自己的歌舞剧硬叫音乐剧,你又奈得了什么何?这是一个很有思想的提问!也由此引出我们下面要重点强调的,无论是戏曲还是传统上的歌舞剧,肯定是要循着它们各自的创作规律和审美要求来创作的,即使加入音乐剧元素,也只是增加一些好看、时尚的佐料,佐料多且适当的话,菜的味道是不会坏的,但这决不能改变它们仍然是传统戏曲和歌舞剧的本性,充其量只能说是传统戏曲和歌舞剧的改良,是传统戏曲和歌舞剧的革命,是传统戏曲和歌舞剧的新浪潮运动,因为它们毕竟是循着传统戏曲和歌舞剧的创作规则精髓来创作的旧瓶装新酒而已,它们始终处在量变之中,并未达到质的飞跃。要创作音乐剧,就必须遵循并运用音乐剧的创作程式和美学要求,不然这道菜哪怕有很浓的歌舞成分,也不能称之为音乐剧。音乐剧固有的创作程式与审美精神,其最核心的意义表现于在专业聚焦的深层次上对观众实行撩拨引领。比如《刘三姐》,它从一开始就宣称自己是歌舞剧,即使剧中刘三姐跳起了拉丁舞、踢踏舞,也没有为迎合市场而谎称自己就是音乐剧。这是值得称道的艺术态度。可惜,有些剧目(尤其是很有影响力的一些剧目)就没有这么斯文和客气了。

  吴老之“笔墨等于零”破的是:技法教条,思维守旧。立的是:还东方造型之本,扬国画意象之魂。破立之间,观点自明。“歌舞等于零”要消解的正是目前音乐剧界一哄而起地、盲目地将传统意义上的强串线索、矫情空洞的歌舞秀硬拧成音乐剧核心价值标准的肤浅音乐剧创作观与审美观;要建构的正是具有专业导航意义的先有音乐剧方法呈现和美学诉求体系、再论歌舞视听之美的立体戏剧精神。

  3,音乐剧的立体与整体特性决定话剧只是它的基础,音乐只是它的基础,舞蹈同样也只是它的基础。它讲究的是“多维戏脉”:“戏剧的剧诗”、“戏剧的音乐”、“戏剧的舞蹈”、“戏剧的节奏”、“戏剧的声线”、“戏剧的音效”、“戏剧的舞美”,以及由此整合导出的独特戏剧审美品味。所以,无论是R & H经典音乐剧,还是桑海的概念音乐剧,各自体现的首先都是戏剧,并集中体现在剧本上。只有立足于一个好的剧本、一个好的故事,音乐剧的立体叙事才能有机地整合、完美地展开。如果故事不好,整合又很失败,那么,这部剧势必将不可救药,死无葬身之地。中国许多所谓的音乐剧,就是给人这样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歌舞等于零”的最终诉求,与其说是音乐剧固有方法呈现与审美诉求问题,不如说是它背后蕴含的更深层次的立足于剧本之上的“有机整合”问题。没有有机整合,就没有专业意义上的音乐剧。

  音乐剧是那种当台词不能表达强烈的感情时,你开始歌唱;当动作不能体现激昂的情绪时,你开始跳舞。如果你的音乐舞蹈与戏剧氛围不适应,再动听的旋律、再悦目的舞姿也是价值不大的;每个演员都有自己的style,如果style不适合剧中人物角色,再大腕的明星也应该靠边站。何处安插音乐、何时植入舞蹈,都必需给出充足的戏剧理由。音乐剧首先是剧,然后才是戏,才有“歌”“舞”“剧”元素相互整合的空间。任何凌驾于“剧”之上的音乐、舞蹈乃至明星,都是惨白无力、不堪一击的。所以,音乐剧是一种剧本、剧诗、音乐、舞蹈和舞美各个环节之间有机整合的艺术,而且这种整合要在符合音乐剧美学趣味的轨道上有力地带动歌舞戏剧的流动,将相关的歌舞资源形成互补、生成合力,迅速转化为舞台上的多维戏剧展现。换言之,有机整合实质上是一种音乐剧本质导向的各种有机整合形式的历练与磨合,它遵循音乐剧特有的美学逻辑脉络,使分化了的歌舞资源的各要素及其各成分之间形成无缝的有机联系,并产生每一独立歌舞元素单独所不具有的新的戏剧意义,具有综合型的特点。剧本、剧诗、音乐、舞蹈和舞美五大范畴合而为一的整合美学态势,构筑了一个以 “剧本”为基石、“剧诗”为核心、“音乐”为灵魂、“舞蹈”为重要表现形式、“舞美”为戏剧发展背景的独特美学思想体系,从而在一个超越传统歌舞剧的崭新起点上,达到相对平衡的最佳戏剧结构状态,完成原创华语音乐剧的审美情趣升华。

  所以,音乐剧对美的独特理解和独特的审美趣味,不同于中国传统戏曲,也不同于中国近现代歌舞剧,它要求达到的,应该是体验“无动不舞、无声不歌”的“整体戏剧”的趣味之美。正如著名音乐剧专家陈炜智所言,这里所谓的“无动不舞”不是毛毛躁躁从头跳到尾,而是指每一个动作都是经过仔细安排、设计的,有“舞”,也有“不舞”,其中当然包括静止!同样的,“无声不歌”更不是像流水沥沥、一泄千里般唱个不停,而是指每一个发出的声音都是经过仔细计算、调配的,有“歌”,也有“不歌”,其中当然包括台词、说白与静默!所以每一个动作,看来都似“舞”的一部份,每一个声音,听来都像“歌”的一环节,所有的歌和所有的舞,都是“戏”的一部份,分也分不开。这一切的“歌”、“舞”、“剧”在设计的最初和执行的最后,都要经过由导演领导的创作小组根据创作的基本精神与共识仔细做出所有相关、搭配的美学抉择,而这一切,只能从“歌”“舞”“剧”中“有机”(organic)地发展、衍生而出,这才是最高标准的整合式歌舞音乐剧,这是一个理想、一个奋斗的目标。

  4,我们主张“歌舞等于零”,绝对不是要否认歌舞价值,而是说不能把戏曲和中国歌舞剧中的歌舞思潮滥情地移植到音乐剧中来;不是要否认中国传统歌舞的意义,而是提倡一种直击音乐剧本质的新思路。音乐剧中的歌舞与戏曲和歌舞剧中的歌舞,具有并不完全相同的涵义和美学诉求。所以,“歌舞归零”其实是在倡导认识一种超越传统戏曲和歌舞剧的正宗传承的音乐剧歌舞审美情趣,从而消除中国原创音乐剧所面临的“虚火危机”。这根源于对整体戏剧、立体戏剧和整合戏剧的探索。这一口号的战略意义我认为也正在于此。

  也许有人会说:可以用学术讨论去判断一个“音乐剧艺术品”的高低之分,但不值得去衡量一个“文化商品”的市场价值!问题是:难道是文化商品或实验产品,就不需要对社会负责吗?!矫枉就必须过正!假如我们非要不顾音乐剧产品的纯正品味,而一味地迎合消费者的心理需求,还不如把音乐剧舞台挪到夜总会,让明星们唱口水歌,让女演员演脱衣舞。这样市场效果岂不会更好?“不管白猫黑猫,在市场上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实用主义论调,正是“歌舞等于零”主张所要排斥和抗拒的。“歌舞等于零”首先要求必须是优秀的音乐剧作品,然后才谈得上把音乐剧作为文化商品进入市场运营。

  也许还有人会认为,什么是华语音乐剧的“固有方法与审美诉求”?由谁来确认是不是“固有”?也许会难以说清。对此,笔者必须要声明的是,“我虽然不赞成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点自由民主观念的基本常识,本人还是懂的。如果一些人意欲走模仿法语音乐剧《巴黎圣母院 NDDP》的路线,或者遵循《雪狼湖》

演唱会式的所谓音乐剧,弱化故事情节,强调音乐叙事,重点在明星光芒、歌舞表演及舞美效果,那么也许是有商业意义的尝试。但我们也有自己的音乐剧“立体戏剧”、“整体戏剧”标准,这就是以百老汇musical play叙事型音乐剧作为重要参照物,注重以叙事/塑造角色为真正重心。所以,我们一旦发现一些原创歌舞作品以“音乐剧”等字样作为市场
商标
,就会很自然地以“立体戏剧”、“整体戏剧” 所抱持的高标准来检视这些作品中歌舞元素的结构,分析它们与戏剧的有机整合过程,进而探讨将歌舞剧转化成音乐剧的可能性。

  条条道路并不一定全部通向音乐剧。音乐剧专业人士应秉着专业智能、知识和良心彼此深化交流,重视对大量百老汇经典作品的学习、领悟和应用,提高不同国别歌舞娱乐文化的相互认知。尽管在市场商业机制与我们坚守的音乐剧“高标准的检视”之间找到平衡点绝非易事,但对于目前音乐剧的“虚假繁荣”,这无疑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药方。未来原创华语音乐剧的发展,只能也应该出现先驱,决不应该再涌现先烈,因为先驱具有里程碑意义,先烈则只是陪葬品。国家和民间资源(当然包含资本)在音乐剧创作和演出上,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大肆挥霍浪费和作出无畏的牺牲了!

  最后,笔者也真诚地希望面对全新的音乐剧科学,在舞蹈界享有崇高声望和地位的专家能把自己过去的辉煌归于零,在流行音乐界享有崇高声望和地位的专家能把自己过去的辉煌归于零,在古典音乐界享有崇高声望和地位的专家能把自己过去的辉煌归于零,在话剧界享有崇高声望和地位的专家能把自己过去的辉煌归于零,在导演界享有崇高声望和地位的专家能把自己过去的辉煌归于零,尤其是,那些明星大腕们,你们也必须把自己在所在领域的“品牌”和“知名度”归于零。要成为真正的音乐剧专家,成为真正的音乐剧演员,一起做真正音乐剧的事,而不是追求表面的显赫,徒有虚名。也只有拿出归零精神,一切重新开始,原创华语音乐剧才能猛醒、升华,最终实现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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