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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麦天娱发声明 李宇春“个人专辑”是冒牌货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太麦天娱发声明李宇春“个人专辑”是冒牌货
被告侵权的专辑封面

  新快报讯 日前,某媒体刊登了题为《李宇春(blog)首张专辑因封面照侵权被判暂停发行》的文章,该文章中称,由于封面上的照片侵权,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被判暂停发行

  据了解,该事件原告龙先生在去年6月的“超女”成都赛区10强拉票会现场,抓拍了一组李宇春的照片。而去年11月,他到中关村图书大厦挑选CD时,发现一张名为《李宇春玉米
最爱——超女冠军首张个人专辑》的唱片外包装和封面、封底使用了自己在成都拍摄的两张李宇春照片。他当即买下了这套CD,并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向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索赔3.5万余元。4月17日,海淀法院判令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赔偿拍摄照片的龙先生1.2万余元,并暂停发行该唱片。

  为此,李宇春所属唱片公司太合麦田于前日发表声明,称其公司独家拥有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的所有权利,目前李宇春的首张个人专辑正在制作人张亚东的掌控下紧张进行中。

  昨日,天娱传媒也发表声明,称从“超女”比赛到现在,天娱从未以任何方式授权制作、发行任何有关李宇春的个人专辑,对所谓“侵权”事件,天娱会调查并追究责任,维护艺人的权益。郭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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